虽说叶知荫做菜好吃,但他懒啊,搬进公司的公寓之后,如非不要,他是不会动手下厨的,要么就吃吃小区隔壁的酒店菜,要么就在公司附近的食堂解决。那些个早上,叶知荫都是在车里睡眼惺忪地补眠,一边将就着啃啃赵大华给他买来的早餐。
像今天这样,早早地洗漱完毕,拾掇得干干净净,又余下充沛的时间为自己做了美味早餐,慢悠悠地等助理过来接他的情况真是头一次。
赵大华睁大眼睛看了眼手机,没错啊,七点半。
平日里这主子还腿夹着棉被做他的春秋大梦呢。
时间还早着,叶知荫也还在吃,赵大华无所事事的,闲得发慌,往阳台那里走了几步。
“你去哪里?”叶知荫粥也不喝了,吹胡子瞪眼地盯他。
“啊?”赵大华茫然,不知又哪里得罪了这位祖宗,斟酌着说道,“这里闷得慌,我去阳台吹吹风。”
叶知荫往厨房瞥了一眼,“我看你没吃早饭吧,锅里还有点粥,你去盛一碗陪我一起吃吧。”
叶知荫这么说,赵大华哪里还想去阳台吹风,肚里的馋虫早就如饥似渴了,他喜不自胜,喳了一声,就屁颠屁颠地跑到厨房盛粥了。
赵大华尝了一口,美味得无以复加,端着碗走过来,想拍拍马屁称赞一下主子的厨艺之精湛,就被叶知荫的一声呵令止住了脚步。
“你就待在那里,对……往后挪半步,别踩在我欧洲买的那块毛毯上,嗯,就那儿,别动。”
“喝吧。”
叶知荫松了一口气,大赦天下一般下了命令,留下赵大华捧着碗一脸懵逼。主子不是说好的陪他一起用餐吗?怎么才一会儿工夫,这位爷就变了卦,他连上桌吃饭的资格都没了。
赵大华欲哭无泪,啜泣地喝着碗里的粥,理智告诉他粥太美味,要留着这位财神爷,情感上却让他非常想、立刻想在今天的午饭里下砒霜,毒死这位难伺候的主儿。
低头继续用食的叶知荫宛如劫后余生,粥也喝得更有滋有味。
不是他不让赵大华去阳台抽烟,而是阳台那儿有个不可告人的秘密,也不是他冷酷无情到不让助理和他同桌用食,而是坐在餐桌这边,视野的角度正好对准阳台,他那不可告人的秘密就会被揭发。
至于秘密是啥?
也没什么。
今天叶知荫不是被吵醒的,也不是自然醒的,而是被内裤里的黏腻感给折磨醒的。叶知荫就是个豌豆王子,对睡眠环境的要求极高,睡觉不许有亮光,床单必须是真丝或者纯棉——别种布料太硬磨皮肤,席梦思垫子上的棉花一定要两到三条,他习惯了软床,一旦床铺有一点膈应,他就睡不着觉。
床单湿了,叶知荫半夜醒了。
他摸到床单的那一刻,想起了昨晚做的梦,脸红了,啐了自己一口。
叶知荫又不是半大少年,他二十一岁了,早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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