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想过,因为他是一个警察,不同于一般的人。他的个性,他的脾气,他的不可理喻,都是理所当然和无可奈何的。但当我渐渐长大,我发现,很多事情,只有孩子才会那么天真地坚信下去。
是我,是我叫他们离婚的。
当我说出那两个字的时候,母亲很震惊地看着,她什么话都没有说,还是流泪罢了。
当那一天真的到来了,母亲和我提着厚重的旅行箱,带着沉重的谁都无法衡量的眼泪,踏出门的时候。那个被我叫做叔叔的陌生人第一次在我眼前流泪了。
“雯希,不要离开叔叔!”我第一次感觉到他在我身上,也还存有指望和盼头。
“女儿是我的!”妈妈显得那么坚决,“你凭什么,你有什么资格要她?”
当然,选择权是在我的,我毫不犹豫地站在了母亲这边。因为,即使是在现在,那个男人在我的印象中还是那么陌生,那么可怕。
就这么走了,我想我猜不到,我的离去,真的能带走什么,我的离去,对于那个穿着制服,不苟言笑的父亲来说,意味着什么。
日子还是一天又一天地流逝着,我开始成熟,开始用理智和科学的态度去审视和看待问题。终于,在最后,我觉得我始终还是曹雯希,始终还是曹永文的女儿。我有一个父亲,一个在中国做警察的叔叔。我不是偷来的,更不是捡来的。我的身体里,流淌着他的血液。
我试着回到他的怀抱,这是我的权利,没有人可以剥夺的权利。连我的母亲也是一样。那个多年不见的叔叔,回到我的面前时,他变了很多很多。这个时候,从他身上,完全可以感受到一个父亲的姿态和亲切。我开始迷惘了,为什么。是什么东西让他在不停地发生着改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失去了的女儿,为什么现在他才懂得珍惜。为什么到现在才那么像个父亲。
因此,我开始撒娇,开始顽劣,尽管或许我本身内心并不是这样的人。但是现在,我有一个父亲了,他会孜孜不倦地管束着我,永不疲倦地教育着我。我喜欢这样的感觉,只有这样,我才能感受到我是一个人的女儿。
但实际上永远也没有我想的那么简单,或许在他生命中,我只是一项义务,因为他而存在的我,只是他要担负的一种责任而已。我不甘心,我不愿意只做这样角色。
当那个叫做杨星的男孩出现在那间屋子里的时候,我开始学会了嫉妒和羡慕。因为父亲看他的眼神中,除了一样的温柔和慈祥外,还有着什么别的东西。令我疯狂,令我发怒的东西。
他也管我的叔叔叫做叔叔。
没有我做不到和不敢做的事,尤其是在我不经意间,从角落里偷偷看到他们缠绵地抱在一起,激烈地吻着对方的时候。
那个时候,我真的不愿意相信,但事实毕竟就是那样,我的父亲,是一个GAY,跟那个叫做杨星的男孩一样,他们陷入了“爱河”?
同性恋这个概念,在我居住了很久的外国来说,已经是很平常的事而已。我从来没有对他们这样的人群有过什么不同或者偏激的看法,我甚至还觉得,只要是喜欢,就没什么错,只要是喜欢,只要是有爱的存在,没有人有权利和资格去剥夺和干扰。
但是,他是我的叔叔,他是因为这个原因和母亲的关系日益紧张,最后导致了分离。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失去了父亲,变成一个别人眼里,没有爹的孩子。
我绝不允许这样,所以,我一定要改变,我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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