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大概是无法理解我这种『明明不喜欢,还要全吞进肚子里』的行为。我说过,他是个享乐主义者,在能力范围之内,不是个会让自己吃亏的男人。记得我问过他为什么不喜欢吃苦瓜,他则玩笑地反问我,「那你何必自讨苦吃?」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说不想浪费,其实有点牵强。我自己清楚,那跟浪不浪费的关系不大,大概,就是我愿意而已。我愿意这么做。而我不知该如何对他解释这个『愿意』的意思,他先入为主的认为我这种『清菜尾』(閩南話:吃剩菜)的举动没有任何意义,我也只能沉默以对。
我几乎是苦笑的,他不懂也正常,他不是同性恋嘛。
我并非多么浪漫的男人,不像他,曾为了追一个女孩,跑去刺青、跑去学吉他。我没有太多表现热情的方法,除了上床之外,也就是吃吃对方剩下的东西,或者在他需要我的时候,跑去帮他打一架而已。这些都是我愿意去做的,而我因此满足────甚至感到快乐。
那些被他剩下的苦涩味道,能有效地暂缓体内叫嚣的空虚。
爱究竟是什么呢?它有太多说法了。有人说它是布满凹坑的月亮。有人说它是一块得不断翻面烘烤的五花肉。它是一滴墨。它是十二月底的烟火。它是重感冒。它是一层淋在熊掌上的蜜。它是一本诗经。它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它是首永垂不朽的情歌。它是一把开了又枯的红白玫瑰。它是子虚乌有。它是至尊宝对紫霞说的一万年。……
有女人说爱的味道是块朱克力,根本是放屁。
我也吃过金莎,华丽的包装下,滋味腻到让人头皮发麻,我每次都没能吃完,就全吐到卫生纸里,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或许是女人与男人的味蕾有区别。关于那种接近『爱』的滋味,我所尝到的最真实的味道,唯有高镇东留给我的那盘失去咸蛋金沙后,重油重香的苦涩而已。
往后我们再出去吃饭,高镇东越来越少再点些带着苦瓜的菜,但也不是完全没有。有时是我主动帮他点,他没拒绝。他开始尝试吃点苦瓜,但每每吃两口就放弃了;我吃,但他也不会让我多吃。这个多吃的定义是:吃完。他不会让我吃完,我不知道他心里是如何盘算的一套标准,或者不过是看心情,就会伸出手来将盘子移到最远的地方。
我以为我跟高镇东多少有了点真感情。
这种以为是十分阴险的陷阱,不慎掉下去势必伤筋动骨,否则那天我大概不会如此不要命地与高镇东痛打成一团。
最好的时候,我曾恨不得把什么最好的都给他;最糟的时候,也几乎想把他就这么打死,最好他也把我打死,从海阔天空────爱情────我□□妈的爱情!
那是九八年。我们终于迎来第二次『分手』。
高镇东跟一个叫小丽的酒家女搞在一起,并且在那张我们□□过无数次的床上,跟她□□。
……那天我正要去找高镇东,爬着那栋公寓楼梯时,我见到那个叫小丽的漂亮女人正从高镇东家门口走出来,我提着塑料袋站在楼梯上,没动;她侧身与我擦肩而过时,还抬头对我笑了笑,大约以为我也是住这栋公寓里的某个住户。
后来我拿钥匙打开高镇东家的门,走到他房间口,就见高镇东只穿着条内裤坐在床边抽烟,床上还躺着只桃红色胸罩。
房间里那股刚翻云覆雨过的气息都还没散掉,高镇东见到我,也不慌乱。
我们对看了很长一段时间,也似乎很短,回过神后,手中的塑料提袋已经摔在地上,我二话不说冲过去,一脚把他踹翻在地上。
暴力不能解决问题,但男人之间的恩怨,拳头,往往是最直白的宣泄方式。
......床边那枝落地灯锵地倒落地上,香烟落在床单上,烫出泛黄焦黑的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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