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刘紫薇办公室谈点事,小村过来:“局长,电话,公安局打来的。”
“公安局的电话,他们找我有什么事?”我疑惑地看着小村。
“我也不知道,我没问,他们也没说。”
我回到自己办公室,拿起大红色的话筒。
“喂,你好。”
“你是林谷吗?”
对方省略了起码的礼貌,直通通地问一句,而且是直呼其名,连职务也省了。常听有人反映少数公安干警执法粗暴,对待群众态度很不友好,确实是这样,这位就是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
我也换了一副口气,傲慢地打起官腔:“是啊,有什么事啊?”
“你认识的朋友当中,有没有一个叫大春的?”
“有啊,怎么了?”
“那你马上来公安局拘留室来一趟。还有,别忘了带点钱。”
公安局拘留室?难道是大春犯什么事了?我正想问他大春出了什么事,要带多少钱,对方就“扑”的一下挂断了电话。
我不敢怠慢,找到一部自行车推着就出了大门。局里正准备买一部小车,已向上打报告,等待批复,目前只能委屈一下。
我在公安局拘留室看到一身疲惫一脸沮丧的大春。此时大春正坐在一张没有上油漆的长排椅上,一只手被手铐铐在靠背压顶。
“大春,你怎么了?”
大春低下头,没说话。
“嫖娼了,昨晚查夜,被抓进来的。”
旁边一位负责看守的民警告诉我。
“那现在怎么处理?”
我盯着那位瘦瘦高高的民警,我不知道电话是不是他打过来的。不过看他的样子,倒不会显得凶神恶煞的。
“罚款。”
那位民警简简单单地说。
“多少?”
“三千。”
“那么多?”
“不多。”
“能不能少些?”
我知道,进了这里,多少得表示表示,公安罚款也像工厂的工人生产零件一样,定了指标,听说还有分成。
“这要问我们领导。”
“你这里哪里有电话?”
这个民警看看我,大概觉得我谷子不像一个普通的老l,就把我带到一个有电话的办公室。
我给凌通打了个电话,把事情告诉他,问他跟公安局长熟不熟,能不能通融一下。
凌通就说,这样的事算什么事,一分钱不给,我马上就给他们局长打个电话,让他们放人。还说,他现在正跟范书记下乡,抽不开身,要不然,会马上赶过来。
我和那个瘦瘦高高的民警刚回到拘留室,一个胖胖的民警就赶了过来。
瘦瘦高高的民警就叫他一声“周科长”。
周科长看着我,问:“你是林谷林局长吗?”
我说“是”,周科长就向我伸出手来:“我是治安科小周。”
我握住他的手:“你好。”
我知道,一定是凌通的电话打到了他们局长那里,是局长又给这位治安科长下了指示,才对我们那么客气。
我松开周科长的手,眼睛还在他身上:“科长,我朋友的事,能不能酌情处理?”
“可以可以,林局长你看怎么处理好?”
我没想到他竟然让我提出处理意见。我想到凌通说的,“一根毛也不要给他们”,一毛不拔恐怕不行,我就说:“是不是罚个三百五百的,给个教训就行。”
“好好好,就按你的意思办,象征性罚个五百元,小潘你先把手铐打开,然后去办个手续。”周科长转身给他的部下了个指令。
周科长这么爽快,我知道不是我谷子的人情,而是凌通这个县委书记秘书的威信。
大春被松开手铐,依然坐在椅子上,抬起头看着我:“谷子,那个女的,能不能一起放了?”
大春的声音怯怯的,在这里关了一夜,精神头都被关没了。
我说:“大春,你管别人的事干什么?”
我心想,那些野鸡都是见钱眼开,认钱不认人的角色,提起裤子就不认得你大春了,你还挂念她们?
“用了多少钱,我会还给你。”
大春这样说。声音不大,却显着一份倔强。
我摇摇头,征询地看看周科长。周科长倒也爽快,一副好人做到底的架势,扭头交待小潘:“你去把那个四川婆子一起放了。”
出了公安局拱形的大门,大春还站了一会,我说:“大春,还留恋啊?”
一会儿,就见一个年轻女人二十二三岁左右低着头踏着内院子的水泥坪走过来,大春等的就是她——这个被公安民警一起抓进去的野鸡——四川婆子。
从大春的态度和此刻的眼神,我看出他与这个女人不是快餐式的那么简单,至少是“长期合同工”了。
我就笑大春:“怎么,还玩出感情来了?”
大春不好意思笑笑:“谷子,你别笑我,我是个俗人没你们那么高尚。”
“不是高尚与粗俗的问题,我是说,像这类女人,只能是逢场作戏,就像饥饿了吃一顿快餐,然后把饭盒扔掉,你还把饭盒也带回去呀?”
大春喃喃地:“谷子,她对我很好。”
“那是你给了她钱,这种人
都是见钱眼开的主儿。”我不屑地。
“先是给钱,后来就没有。”
“哈哈,世界上还真有‘免费的午餐’。这么说,你们还真动起感情来了。”
我说完这句话,那位四川女人就走到我们身边来了。
“丽春,这是谷子,我的朋友,我的哥们。”
“朋友”还不能说明我俩的关系,大春后面又加了“哥们”,向这位四川妹子显示我们的关系。
这位四川妹子就对我笑笑,我也望着她一笑。这位被大春唤作“丽春”的四川妹子,模样一般,皮肤却白净。
“走,大春,我带你去吃早点。”
我说“你”而没有说“你们”,显然不包括这位四川妹子,四川妹子也知趣,和我们打过招呼后,就离开了我们。
我不是在乎多出两个钱,我是觉得和这样的公众人物——小妹一起招摇着去吃早点总是有点失身份。
曾几何时,我们县城的“”像雨后春笋一样蓬勃发展起来,有细心人粗粗统计了一下,大约有一百七十家,分布在大街小巷。白天关门闭户,一到夜晚,那门口张挂的红灯绿灯便闪烁着诡秘的眼睛,把暧昧的光芒抛洒在夜空。有了这样的,便产生了一个新的职业——“妹”。由于她们白天休息,夜间活动,因此“妹”又有一个别称——夜莺。
也有一些正规营业的,也有打着洗头按摩的幌子,干些皮肉生意勾当的,这样的说穿了就是小型“妓院”。
相对这些装修、设备简单粗糙的,“洗浴中心”、“桑拿房”、“娱乐城”等就显得高档一些,豪华一些,有些也干着这样的勾当。
我第一次去一家“娱乐城”就闹出笑话。
我是被朋友拖着去的,说你这个大作家,要贴近生活,要在不同的场所不同的环境去搜集素材。作品要“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没有生活,哪能“高于生活”?
坳他不过,我就去了。而且,是在酒后。我这里着重强调“酒后”,并不是为我一些行为作出什么掩护,事实上,除了接受异性按摩,我也没有作出越轨的事情。
那是一家地段比较偏僻的所在,是一家以什么花名命名的娱乐场所,是叫“玫瑰”还是“牡丹”我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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