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回了别墅,陆克渊坐着,很悠闲的用刀子给一只小白梨削皮。刀和枪一向都很听他的话,削好了的小白梨洁白光润。滴着梨汁。一言不发的把梨子给了希灵,陆克渊这才开始削自己的那一份。希灵站在一旁,小口小口的啃着梨,梨子很甜,但是她没有心软。
她知道陆克渊并不需要自己心软,陆克渊在享受金婉心的温存和春美的诱惑时,从未考虑过自己是会心硬、还是心软。既然他不考虑自己,那么自己也就不必再考虑他了。
两人在山中相安无事的住了四五天,然后一团和气的回了天津。到天津后的第二天,她先去见了何养健,这一回她带着几分好奇,问何养健:“你的事情进行得怎么样?”
何养健答道:“我没有向她求婚。”
希灵有些纳罕:“为什么?”
何养健一摇头,没有给出一句明确的答案。其实原因倒是很简单的——他之所以没有去向春美求婚,是因为他感觉春美像是快要向自己求婚了。他知道自己当年挺招女郎们的爱,但他一直以为女郎爱的是他的身份和地位;到了现在,他才发现原来除去身份地位不提。自己作为一个男人本身,也是颇有魅力的。
爱情之中,先求者输,他既然有些资本,那就索性按兵不动,等着春美先开口。
春美没有他那么多花花肠子,如他所料,她的确是爱上了他这个人。可让她去向何养健求婚,却也是他打错了算盘。春美活了二十多年。到目前为止,没有打算和任何人结婚。为什么非要结婚呢?婚姻不是爱情的坟墓吗?
春美只想享受爱情与性,对于坟墓毫无兴趣。直到她发现自己的月事迟到许久还没有要来的意思,这才有点慌了神。回想起自己这些时日和何养健的所作所为,她一言不发,直奔了医院去。
结果,她发现何养健在自己的肚子里种下了一粒小生命。六神无主的跑出医院,她在咖啡馆里坐下来,用一杯热咖啡烫了烫自己的手和嘴唇。然后掏出小圆镜照了照,她给自己重新补了一层口红。
虽然搞成了未婚先孕,但春美并没有天塌地陷之感,只在心中默默盘算:“要不然,我回上海去,想法子把它弄掉好了。”
想到这里,她立刻开始回忆几家诊所的电话号码,可是一个也没回忆起来。
“但是,万一有危险怎么办?”
她又想起了自己一位偷偷打过胎的女同学——信仰宗教的外国医院不肯给女人打胎,给再多的钱也无用;那种黑漆龌龊的小诊所,女同学又不敢去,最后还是在一家日本医院里解决了问题。问题解决得惊心动魄,那女同学几乎死在了医院里。
一想起那位女同学的历险记,春美就感觉浑身发冷,当即又要了一杯热可可。
“其实结婚也没什么了不得的。”她退一步想:“反正他也管不了我。”
她的确是有这个“不服管”的自信,因为她娘家有钱有势力,而何养健只是个破落户。开当铺的小老板在这个社会上属于什么阶层,她不知道,也懒得懂。反正要是让她嫁个门当户对的男人,夫妻二人势均力敌,恐怕她将来就没法子继续再去享受浪漫了——让她在坟墓里守贞是不可能的,一辈子只对着一个男人生活,那怎么受得了?
这样一想,破落户也有破落户的好,况且带着何养健这样的丈夫出去交际,也实在是一件得意的事情,他是多么的高大英俊有风度呀!
这么一想,似乎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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