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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嵩揽着寄虹,将叶墨的情况一一说与她听。“爹不看重家财,只盼他知礼心善对你好。当初我看走眼,把寄云嫁给赵财那个败家子,你娘临走都放不下心。这回爹可不会再重蹈覆辙了,叶墨是个靠得住的。”

寄虹感恩,乖巧地靠在他的肩膀。“爹看中的人,必是不会错的。”

霍嵩笑道:“爹可知道你是个有主见的,这样吧,明日设宴答谢同行,我把叶墨请来,你隔着帘子看一看,能不能入得你的眼。”

寄虹可不羞怯,次日真个去瞧了一瞧,见霍嵩暗中递眼色所指那年轻人谈吐文雅,容貌端方,确实可堪良配。她微红了脸,向霍嵩轻轻点了点头。

背转身,却莫名有种空落落的感觉,终身大事,一眼之下,就这么定了。

回到后院,正巧姐姐寄云到了。霍家摆酒,依赵财那好吃懒做的德行,自然要来蹭吃。

女眷不能进前厅,两姐妹便在后院整理宾客的贺礼。寄云的女儿宝宝独自坐在榻上,四岁的孩子,乖巧地过分。寄虹摘下床头的瓷铃铛给她玩,她就安静地玩了很久,玩腻了也不说话,只瞪着大眼睛看两人忙碌。

寄虹拆礼,寄云登记。多是见惯了的银票瓷器,只有一件与众不同,是条丝帕,材质普通,但上头画着霍记的门脸,最妙的是柜台后头的两人,一个是霍嵩,一个是寄虹,惟妙惟肖。

寄虹一打开就笑了,“这准是玲珑送的。”她端详许久,才珍重地叠好放入怀中。丝帕不值几个钱,但心意贵重。

“玲珑是哪家的姑娘?”寄云问。

“吕家窑厂的小姐,特别喜欢大东的手艺,有次到店里想买个瓷像,钱不够,我想送她来着,她却不依,最后只买了个捧盏。我们聊得投契,就这么认识了,其实只不过一面之缘。”

她叹了口气,玲珑不声不响地送礼,不声不响地离开,想是见宾客云集便未曾打扰,让寄虹颇觉遗憾。

贺礼整理完毕,看看离散席尚早,寄云从随身包裹里拿出一只做了一半的鞋子缝起来。

“姐,这是给谁的?”看尺寸和样式,不像是家里人穿的。

“这是军鞋。”寄云缝了一针,想到什么,赶紧补充,“邻居接的活,说是打仗急用,赶着运去北方,工期紧,让我帮她。”

寄虹明白赵财肯定又把家用赌光了。面上没事一样轻松地说:“是得帮帮,军队的活可不敢耽误,哪能叫朝廷的兵光着脚丫子上战场呢。”

寄云想想那画面,忍俊不禁。

寄虹嘻嘻哈哈地和姐姐玩笑,她眉间的愁绪便渐渐散了。她从不说难处,但寄虹总能看出端倪。寄云眼睛泛着血丝,不知熬过多久的夜了。原本好看的瓜子脸因为太瘦而显得颧骨越发突出,下巴越发尖细。手指生出茧子,那是长年累月绣针磨的。

寄云边做活边说:“我抽空给你做了双鞋,快做好了,过几天送过来。”

“我去拿吧。”寄虹正想找机会送银子。霍嵩常接济寄云,但来的没有去的快,多数没过寄云的手就被赵财抢走了,她得找个赵财不在的时候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确实有“霁红”瓷器,更常见的名称是“祭红”,通体鲜艳的大红色。文中只是借用“霁红”这一名称,与真实的并不相同。

☆、福祸旦夕间

宴席散后,寄虹看见父亲独留下恒昌钱庄的常掌柜,两人商讨许久,霍嵩满面春风将常掌柜送出门去。寄虹挑帘进屋,“爹,买卖谈成了?”

霍嵩兴奋地来回踱步,“谈成了,不过不是买卖,是借钱。我要在白岭开一家霍记分号!”

白岭地处北方,盛产白瓷,瓷行中有“北白南青”的说法,实际上白岭规模更大,水平更高,被看作大梁的瓷都,官窑也设立于此。远赴白岭开分店费用不菲,霍记目前的流水不够,霍嵩便以窑厂做抵押,从恒昌钱庄借到一笔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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