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所顾虑地不得要领,才会出此下策,等那个笨蛋自己察觉到。
这些书,都是无声的告白。
既希望季泽骋发现,却又害怕他发现,更害怕他发现后从自己的身边逃开。
那时,邺言都盘算好,去到寄宿学校就读后就可以离开他,离得远远的。
那样的话,以后回想起来,便是自己先选择离开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是被躲开的。
同在一个学校,同在一个班级,隔壁邻里,两墙之隔,三步一跳的亲密距离,忽然变成了一种尴尬,低头不见抬头见,避之不及的尴尬。
如果现在是这样,何必当初做挽留,拉住他转身的明明是季泽骋,先表现出痛苦的明明是季泽骋,开口希望他留在市四中的明明是季泽骋,现在算什么。
邺言看到季泽骋从小卖部出来,毫不犹豫地追上去。
“喂,你等等,你是不是在躲着我。”明知追不上季泽骋,邺言只能加大音量地喊。
这样的邺言一点也不像平常那个凡事镇定自若的少年。
季泽骋加快脚步走远。
“阿骋——”邺言站定,使出最大的肺活量用力喊。
季泽骋的背影一怔,转瞬即逝的停顿后他用尽全力跑开。
“这就是你的答案?”邺言喃喃。
☆、Chapter24
你知道我喜欢你,可你不知道的是,我有多喜欢你。
喜欢你大概有十年之长,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记不清楚了。当我注意到的时候,日记本里满满的都是“季泽骋”三个字,于是我忽然意识到了,如果失去季泽骋,那我的生活就是零碎的只剩一片空白。所以,我决定不再写日记。
我把日记都锁进了抽屉,后来抽屉外灰尘堆积,有一天我忽然心血来潮想打开抽屉一看,却发现厚重的灰尘呛得人鼻眼难受,在难受中,我捧着那一沓纸不自知地流下眼泪,要怎么样才能做到放弃喜欢一个人。
在日渐长大的岁月里,“季泽骋”三个字变得越来越沉重,沉重得让人开不了口。一喊,仿佛有什么东西就要倾覆而出,连同着长根于心底最深不可露的秘密,都会被连根拔起。
对不起,我喜欢你。
对不起,我擅自喜欢上你。
对不起,我明知道这是不可以的,我却发疯地越来越喜欢你。
夜里,邺言做了个噩梦,梦中是季泽骋的背影,高大冷漠、触手可及却怎么也够不着,尽管他一次次地喊“阿骋阿骋”,可他就是越走越远,他喊得越用力,季泽骋走得越快。
邺言流着泪在夜里醒来,却没有发出悲鸣的啜泣。
只有湿热从眼角无声地流下。
潮湿的泪水一抹,已经由温暖变得冰冷。
邺言呆呆地看着窗户,对着空气止不住地说抱歉。
窗户,他从来没有上锁过。
季泽骋很快交了第二个女朋友。
他在学校里有了堂而皇之的借口避开邺言,每天与女朋友同进同出。
说来也巧,正好打篮球时帮一个女孩挡了一下飞去的球,那女孩就一脸娇羞地看着他。
某天中午休息,他被人叫到操场后巷,那女孩在那里对他告白。
“我注意你好久啦,你打篮球时好帅啊。其实,从你一进校的时候我就对你一见钟情了,可是我们一直没有机会说上话,你帮我挡了篮球的那一刻,我觉得可能是老天让我鼓起勇气向你告白,而且我想我一直在旁边看你打篮球,也许你早早就注意到我了。也许我们可能真的很有缘。”女孩用手指勾着衣服一角,羞涩的样子却说着很大胆的话。
季泽骋脑袋一片空白。
她说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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