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格雷就这么不情不愿地跟着阿尔加回到了家。
住宅位于繁华区,不大,可以看到屋外灯火辉煌。
屋内的陈设具有艺术气息。客厅里漆黑的藤摇椅旁垂下古铜色的镶银雕花吊灯,墙上是孔雀翎毛挂件,在它之上,无数个蓝眼睛盯着你看。
房门“咔哒”落锁,一转眼格雷已经不见。阿尔加在厨房找到他,看后者打开冰箱,从中拿出一罐冰啤,关上,动作行云流水干脆利落。
格雷见阿尔加来,又打开,拿一罐递给他:“你也喝吧?”
阿尔加哭笑不得地接过。
然后格雷特别自然地回到客厅往沙发上一坐,“嗞”一声拉开拉环,自顾自地喝了一大口。喝完,好像嫌不舒服似的,扭身子挪屁股伸直双腿。继而又扭了一下,以便更好地摆弄他的腿。
阿尔加坐到他对面,静静看着他。
这时他发现格雷颈上有个精巧的黑色挂坠,贴着锁骨从衣领里露出来。挂坠是个独特简洁的标志,阿尔加并不认得。他决定移开视线。
“你以前,在报社工作?”见格雷惊讶,阿尔加解释:“之前报社向我爆料。这可真不是你的风格。”他无法想象格雷一副上班族的派头。
“哦。那你觉得我是什么风格?”耸肩,“现在这样的?”
“也不是。”视线移到他的黑发,阿尔加心说,你在我心中是仙女的风格,是干干净净自带圣光的。
不过他现在的样子出乎意料地顺眼,阿尔加并不失望。毕竟曾经的金发小天使还存在他的画里。
而且他相信,自己还有很多时间重新认识他。
“你现在看起来就像个叛逆的摇滚青少年。”无袖上衣上大大的涂鸦:INSPIRATION!就像被喷了好几桶油漆似的。
“哈!”格雷怪叫。
还好,没有耳钉。
格雷说:“你相信吗,从报社出来以后,我开始写文章,发表在《经济学人》。”
“你骗我。”
“嗯,其实是《纽约客》。”
“《纽约客》?真的?”
“假的,实际上,我为Submarine写歌词。”
潜水艇?*
见阿尔加一脸迷惑,格雷有些忿忿:“拜托,潜水艇,那个金属乐队。你竟然不知道他们。”
噢。
阿尔加有点印象了。潜水艇是一个四人乐队,一年前开始发行唱片,在市场崭露头角。他们即将举办首场演唱会,随处可见乐队的海报,。
“你为他们写歌词?”
“对呀,泽维尔说他和诺亚写歌想不出歌词,让我来写。”格雷无所谓地说,“这个,”他拉出吊坠,“是乐队的标志。说起来我是他们的粉丝。你去听听他们的歌啊,泽维尔声音很好听。”
阿尔加突然站起来,走过去坐到格雷身边,一只胳膊抬起来绕到他身后,像是要环住他的肩。
感觉格雷身体突然僵硬,他故意停留一会儿,才轻轻地把手搭上沙发,语气玩味:“紧张什么?”
格雷不语。应是为克服不自在,他将大腿上的布料往上扯了扯,结果露出脚踝。
当看清他的脚踝,阿尔加也沉默下来。
是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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