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安静的坐着,内心有些忸怩,一个在学校做着三分勤工俭学的穷学生,时不时的进出这样的饭馆,是不是有点不符合收支逻辑,别人会怎么看?
他不知道我的顾虑,他只看到我在认真的听,是一位懂得分享他的理想和抱负的人,他就更加兴高采烈的说着,其实,他说的什么,我很多都没听进去。一个不能认认真真做好一件事的人,应该是很难成事的。开始的时候,我对他甚至有这样的成见,但我不会去打击别人,只要他邀请,叫两遍,我还是乐得跟随。
某天,他拿了一张照片,在我面前晃几下,非常得意:“你看,你看,我排了一整天的队,终于见到了,还拍了照片,呵呵,没想到现实中她比电视里更年轻。”
我接过来,照片上并排的站着两个人,一个是他自己,还有一个端庄秀丽的女人,面容姣好,化了淡妆,五官精致,满脸微笑,头发乌黑油亮,简单的束着,越过双肩,像马尾那般贴在后背,身上穿着鹅黄色的戎装。
“她是谁?”我淡淡的。
“杨澜啊,你没看过她的节目?”他有些惊讶。
“没有。”
“她在XX书店举办签名售书,我就去了,排了一整天,昨晚整晚都没有合眼,也值得了,呵呵。”
“这家伙,你还追星?”
“这不算追星吧,我喜欢她的节目,喜欢她的书,我不是告诉过你我想写作吗?我去买她的书啊。”他奋力的解释。
似乎那一刻,我才看到了他的勇敢,看到了他的努力,看到了他的坚持,之前的追女无数,花钱无度的印象模糊了,我才开始对他刮目相看。
“绪华,你落嚟啊,快啲啊。”一副瘦弱的身形,提高了清脆的嗓音,站在图书馆的楼底,是他,那一年时间里,W带着我去西单,去王府井,大大小小的书店,我们基本逛了一遍,还有地坛的书市,大包小包,这家伙买而不读,就选我做行李生,跟在他的屁股后头,总是行色匆匆,当然从未亏待,校外的友好餐厅,应该留有很多我们进进出出的印记。
九七年暑假,我们都没有回家,和着虾米,三个人,在农贸市场旁边租了两间房子,一间大点,一间小点,我去了推销方便面,虾米在出租房里专心绘画,他只住了几天就去了北戴河,说去会笔友和交流写作技巧。
假期结束,他回来,回来之后就更加没有心思上课了,他说安排的课程太多,太杂,都是蜻蜓点水,学点皮毛,又不是真的要去酒店上班,学这些一点也派不上用场。所以他开始专心做自己的事,看自己的书,白天看,晚上看,夜深了,宿舍下铺靠暖气管一角还亮着束光,是他的电筒开着,我翻身下床,走近他,小声的:“还不睡?不困吗?”
“嗯,再看一会。”他摘下眼镜,揉一揉眯缝的近视的双眼,也爬起来,蹬蹬蹬跑去隔壁的洗漱间,拧开水龙头,把脑袋伸过去,任凭清冷的自来水哗哗哗的击打发丝,流过耳背,从眉毛鼻尖滴滴落下,把瞌睡虫逐一赶走,他仰起头,拭去水珠,深深的吸气呼气,又蹬蹬蹬的跑回宿舍,爬进被窝里,趴着,打开电筒。
…………………………。
那个学期他没有读完,办理了退学手续,他说他要回去学电脑。
走的时候,打开墙壁上四方的衣柜,收拾行李,“洗发水给你,沐浴露给你,还有这个……。”他把一些他认为不必要携带的东西扔在我的床上,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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