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的,倒透出一股子懒散的美。想伸手去帮她挡下碎发,才发现,固定这头长发的,竟然是一只铅笔。
陆青城看过太多女子身上华丽的珠宝,那些东西触手为凉,竟然,没有这支铅笔更让他心动。
确实,他是心动了,紧接着手也动了。
林溪柠只觉得发髻一松,被她固在头上的长发便瞬时滑落下来,披过她的肩膀,蔓过她的胸。
抬头望去,她的临时发卡正被那个男人拿在手里把玩,“陆总,您现在很闲啊,居然还有时间为我的一支铅笔出神。”
陆青城看向林溪柠,真的不是他故意的,而是这个角度真的是,太好了。
林溪柠的腰际还微倾向地面的图纸,以致于她的胸很好的暴露在陆青城的眼界里,至少是那片包裹不住的部分,正一览无余。
面对这个还丝毫没发觉的女子,陆青城的眼神越发炙热,而手里还不停的转着那支夺来的笔。一点没有还给林溪柠的意思。
“老公,不是一支笔你也要抢吧!”林溪柠微皱小脸,无语的问道。
“不可以?”陆青城薄唇轻启,淡淡问道,其实,他更喜欢的是林溪柠散下头发来的样子,这样更妩媚,更撩人,更让他甘心失神。
林溪柠瞪了他一眼,一边伸手去够另一只笔一边嘟囔“既然你喜欢,送给你好了,我还不够你喜欢的吗?居然喜欢一只笔!”
说话期间,林溪柠已经拿了另一只笔三下两下又把头发挽了起来,这样才清爽嘛!不然她的长发铺了一图纸,还怎么画图?
陆青城对于林溪柠一水的动作已经看呆了,他似乎有一点点意识到,他对这个小女人似乎不仅是爱,还有,痴迷。连她挽头发这样的简单的动作他都能看到失神,而且竟然在未来的好几天里,反复回忆了很多遍。
哦,不应该说是回忆,应该说是不由自主的想起,想起她轻皱的眉,想起她白皙的手腕在发间飞舞,想起那支铅笔是怎样温暖的栖在她柔顺的秀发上。
大概是最近为咖啡厅的事操的心有点多,林溪柠感冒了,很突然的,而且来势很凶猛,躺下了就没有力气再起来的那种。
林溪柠要去医院挂水,生病就去医院,这是妈妈从小就耳提面命的。然而陆大老板再次颠覆了她已形成了20多年的价值观。
陆青城一边把厚厚的被子捂在林溪柠身上,一边给专用医生打电话,要人家来家里给妻子挂水。
“我去医院就好了啊,何苦麻烦人家?你当人家是送外卖的呢?咳咳……”林溪柠只露了一张小脸,惨白惨白的,嗓音嘶哑的不行,像只快要挂掉的乌鸦。
“老实些,先不要说话了。”陆青城按住被子下面那只不安分,一直想要伸出来的手,指尖抚过林溪柠失去血色的唇,“现在是流感盛行的季节,医院里来来往往的都是病人,肯定全是病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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