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美美对着郝东榆大喊:“你会后悔的,向晓每天早上都有一个男的开车送她过来,她早就给别人做小了。”
听到杜美美的话,郝东榆停住了脚步,一边的向晓本想制止郝东榆,她觉得清者自清,对于那样的人没有什么话讲。
“这位小姐,我听说一句话,心中有佛,看别人自然是佛,你这样……不过我估计是我想错了,因为,您这样的,给人做小,也不一定会有人愿意吧。我的向晓,这么美好的女孩子,不需要你所谓的那些,她值得拥有最好的东西,当然也包括,男人。”
一边的向晓听着郝东榆的话,刚开始是感动,但是听到最后,还是忍不住默默来了一句,臭不要脸,她没有见过夸自己可以说的如此的华丽。
被带出公司后,向晓才反应过来,她还要上班,但是看着郝东榆的认真的小眼神,向晓默默地咽下了将要说出的话。也是这个时候她的大脑才回到了正常,只是想的不是她和郝东榆在一起了,因为她总有一种感觉他们在一起是那么的自然,是不需要去惊讶的,感觉就像郝东榆说的,他们在不久前吵了一架,然后和好了。只是那个不久竟然有两年那么长。她想到的是杜美美的话,那个杜美美口中的她的老公说的是不是宋煜,郝东榆会不会误会呢,也就是在此时她才想起,她并没有和郝东榆说过关于宋煜的事情。
“那个,每天送我的是宋煜,宋煜是我哥哥,我爸爸和他妈妈在一起了,我爸爸让我过来,我也没有地方住,就和他住在一起了。”
听着向晓急切的解释,听着她说出的是自己猜想到的答案,郝东榆轻轻抱住了向晓,在她的耳边说:“不用说。”
失而复得的爱情是什么样子的呢?有人说过失而复得就不是完美的,而且你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在失去,而且会慢慢的害怕着失去。
当向晓这样和郝东榆提起时,郝东榆就只用了一句话回复她:“我们这不是失而复得,我们的爱情一直都在的,而且失而复得,为什么要害怕失去,要找到曾经失去的原因,然后从根本上杜绝他,就比如说,向晓,什么时候带我去见老丈人啊。”
向晓看着面前的郝东榆又一些无力感,他们重新在一起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和朋友们提起时,他们那副我就知道是这样的表情让向晓有了种浓浓的挫败感,由于宋煜的恋情的快速发展,向晓就在前几天,也搬出了住了很久的屋子,独自租了间小公寓。向晓和郝东榆本来是打算住在一起的,但是,被宋煜知道了他们的打算遭到了直接的反对,而且还搬出了向晓的爸爸,两个人就这样被分隔,每天送向晓上班的人从宋煜变成了郝东榆。
至于向晓的工作,不得不说世界很小,谁能想到向晓公司的老板就是在两年前开车撞了自己肇事司机呢。向晓非常不光荣的被升了职,而且杜美美也被辞职了。
只是在最初见到老板时,向晓也是一脸懵逼的,她起初想的是那个老板还记得自己的脸,只是在谈话之后才知道,他记得是记得但是没那么清楚,但是他知道自己的名字,因为,他家和太睿家是邻居,大家都住在一个小区,也因为出了这样的事情,两家才开始熟络起来,那时候,很不巧,他去看向晓的时候,向晓都是休息的,而且他那段时间在忙业务,本来想要等忙完在去看她,却没有想到她就那样不声不响的出院了。
之后向晓还是请求她的老板不要把找到她的事情告诉她的母亲,只是她的老板是一个经历过风雨的五十多岁的人,自然不像太睿那样拉个钩钩就可以解决的,当被问到为什么的时候,她只能说不想要麻烦他们,不想要自己的生活被打扰之类的。
但是向晓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还遇到了罗一,在如此大的A市,竟然还会遇到那个女人。
向晓本来和郝东榆一起在逛街,郝东榆对于向晓一直是捧着的,对于向晓想做的事情,他会陪着。但是就在这样开心的气氛中,向晓的胳臂突然被抓住,当她回过头时看见那张在记忆里出现过无数次的脸时,向晓感觉到不知所措,下意识的就向郝东榆看去。向晓一直没有和郝东榆说过自己亲身母亲的事,他所知道的就只有那个不称职的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抛弃了她,让她度过了没有母爱的日子。至于之后的事情,向晓以为永远都不会遇到那个女的,以为永远都不会有交集了,便没有提起。
“这位女士,请问你有什么事么?”郝东榆看着那个紧抓着自己女朋友的妇人开口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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