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初遇
他浑身剧烈颤抖着,终于跪倒在地,双手捧头,痛苦地张大嘴,无声嘶吼。
程朗的头发都被汗水湿透,一缕缕粘在额际。他睁开眼,金色的竖瞳慢慢消失,又变回了那双程尘再熟悉不过的,墨绿色的忧郁眼眸。
他疲惫已极地露出一个微小的笑容,缓缓向他的光芒伸出手。
程尘凝视着他,艰难地挪着腿上前,也跪下来,把疲累的男人拥在自己温暖的怀里,紧紧的。
“伤怎么样?”
“没事,刚才它出来时全部修复了。主要是神识上的疲累,战胜压制它有些费力。”
“那个自称是神的家伙,究竟是什么玩意?你把它弄死了吗?不会再出来祸害人吧?!”
“……它,就是我,也不是我,这是个很长的故事,我慢慢说给你听,好不好?现在你得回去好好检查休养,你的腿不能再冻了!”
“程朗……我发现你胆子大得不像你了,你是真的程朗?还是那个‘仓颉’假冒的?!”
“乖,听话。”
“等等,等等!那两个人,还有石子!”
经历过怪兽大战、神明附身等等震撼的事,又在生死之间晃晃悠悠转了一圈,程尘的脑神经已经煅烧得无比强大。当年杀鸡都不会的宅男,对着尸首面不改色。
最后,程朗捡起了两颗蕴含魂力的石子,一颗青灰色,是饕餮的;一颗淡金色,是朱朝风的。两具尸体被丢进平台下深不见底的裂隙中,朱朝风和李求知这两个曾在华国呼风唤雨的人物,从此永远“失踪”。
继承了所有龙子神血含在基因中的记忆,背着安大师下山的途中,大狼向大师讲述了一个悲催旅行者的故事。
宇宙的文明起起伏伏,有诞生有湮灭,更有往复无尽而悲哀的循环。
仓颉是某个类人星际种族最后几位传承者之一。
它们的种族发展进化轨迹,与地球人类类似,在科技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更远。在进化的过程中,科技发展的极致让它们最后选择了抛弃肉体,全力发展精神体的路途。
作为精神体,个体之所以能区别于其他的个体,就在于灵魂的核心,类同肉体时代的DNA——神血就是这种精神体内核的载体。
在它们种族全体迈入精神体世代的那一刻起,原有的肉体世代社会关系渐渐崩塌,脱离了肉体,核心的精神体也消失了绝大部份依附于肉体的欲望。这造成了进化方向畸形的最后悲剧——没有欲望,种族也没有了繁衍的需求,甚至渐渐的,连生存的欲求都越来越少。
在以精神体的形式迈入“长生”的世界后,漫长的岁月里,仓颉的种族中不断有个体自我湮灭,甚至想毁灭整个种族。
程尘若有所思地评价:“这是集体抑郁变态了。食色性也,什么都没了,只剩思维体,跟鬼似的,永生又如何?”
程朗一边在林间纵跃,背着程尘快速下山,一边点点头。
“是啊,所以等它们亡羊补牢,想找出肉体与灵魂结合的最佳方式——在保持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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