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眼神交流很失败,对视都没对视上;初次言语交流同样失败,话都没说出来。
方知把十几个碗碟送到餐具处理处,挠挠头发,觉得有点酸酸的东西冒出来,有点闷。
摸底考试的成绩还比较理想,排进了年级前十,意料之中的结果,方知也没有特别在意。要说不高兴也是不可能的,晚上吃饭的时候,特意给自己多加了一个鸡腿。
酱香的,皮儿又薄又嫩,肉鲜。那顿饭吃完,方知整个人都敞亮了。
第3章
方知住在四号楼,他们同一届的七到十二班男生住在五号楼,就在他们对面。方知把脖子往阳台伸了伸,还没到熄灯时间,只看到对面那幢楼灯火通明,有叫着嚷着的声音,趿拉着拖鞋走来走去的人,在房间外的公共电话抓着听筒和女朋友腻歪的人,两幢楼隔得太远,实际上什么都是看到一个轮廓,什么都看不清楚。
那时遥遥相望的宿舍楼,像是两座城市,努力听努力看,也只是稍稍靠近了那座城市的边缘。能在夜晚这种时间和某个人在同一座城市说话,打闹,甚至是呼吸,都让人有一种求而不得的羡慕感。
摸底考试的成绩公布之后,试卷也很快发到各人手上。方知的作文拿了个很是不低的分数,被学校连同其他几篇范文印出来,发到全年级参考。
同桌笑着敲敲他,竖起大拇指:“看不出来啊~”
方知只回他一句切,却忍不住红了耳朵。
七班范文发下来的时候,商恒没被发到,他坐在最后一排,刚好少了他一张。他也不想麻烦多跑一趟办公室拿,就和语文老师说自己和同桌合看。王铭浩看他凑过来的脑袋,简直想削他。
办公室就在隔壁,你走几步路会死?你大爷的脚这么娇贵!
商恒看他不爽的脸,也不生气,厚脸皮地扯一半过来看,老师刚好讲到三班的一篇范文,作者名字是方知。
乍看是一篇散文,遣词美,用字精,可是一读就不是这样,语句看着优美,实际上一字一句极为尖刻,条理清晰,论证观点独特,是极成熟的一篇议论文。语文老师挑选了一段念,讲起这段的论证方式和手法,说罢感慨,这篇里面我最中意这一段,你们现在高一要是有这种语言驾驭能力,就完全不用发愁这高中三年的作文了。接着又语重心长地罗列一大堆论证过程,论证形式。的确,整张讲义的前几篇没多大亮点,不外乎平平板板的议论文,或者是词不达意,思绪乱飞的散文。但这篇不错,作为万年作文废的商恒决定课后去办公室拿一张讲义过来。这篇文可以好好琢磨琢磨,商恒认真地想,一副我是专家的样子。
下课之后商恒去办公室拿讲义,回来王铭浩更唾弃他了。
高一的课业还不是很重。上学期每个学生最主要考虑的事情是选科。文科还是理科,是每个高中生都要经历的人生选择。
分科前几个月,老师就开始找每个学生好好谈话,分析他们的科目长处帮着选择。老师倒也不是全都这么以学生为出发点的,全年级有不少成绩垫底,理科老师完全不想收的,全部都被各班班主任劝去了文科。你的智商嘛学理科也学不出什么,学文科没准还有点出路这种烂理由在各届都是心照不宣的说辞。
比如王铭浩。
但是也有一批人,是文科理科老师争着抢着都想划拉到自己班里来的。诶你学文科有前途!诶你学理科有前途!
比如方知。
话说这么说,学校还是以学生自己的意愿为准的,老师说归说,最后还是要学生自己做决定。
“诶,你真去文科班啊?”商恒看着对面那个吸溜着面条的人。
“不去不去!”王铭浩登时就炸了,也不管他特喜欢的那碗鸡汤面了,拍下筷子就义正言辞起来:“那种东西真的不适合我,你说背几个公式算算啥的我还行,那个文科不说别的,光是地理,地球运动就给我两条线就让我想象地平线晨昏面太阳高度和回归线,我真的是一口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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