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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路灯配啤酒,你值得拥有

林宇研刚拐过路口,韩诚就大口大口把手里剩下那两根香肠填进嘴里,囫囵嚼了几口就吞了下去。无视脚边小狗那哀怨的眼神,他抬腿就走。

不是他乐意和野狗抢食,实在是他太饿了。从中午到晚上,除了林宇研给他那汉堡,他什么都没吃。就算是那个汉堡,都是他饿狠了,下意识地塞进嘴的,其实吃完了他立马后悔了。一份套餐就一个汉堡,这下该拿什么给韩艳艳送饭,拎着吃了一半的套餐去肯德基退款?“服务员我吃一半后悔了剩下你给我退了吧我好去买个盒饭?”不能够啊。

在袋子里又摸出一个汉堡的时候,他简直要喜极而泣了。而刚才忽悠着林宇研离开的时候,他的心里,那是烟花漫天礼炮轰鸣,林宇研,那简直是老天爷派下凡,专门解决他温饱问题的天使啊。

他没指望林宇研真的傻到会去买酒,他赌的是对方是个好面子的人,不能当面把那两根香肠要回去——真往回要也没什么,大不了他一口就塞自己嘴里,那哥们看着斯文干净一个人,不能从嘴里往外抠吧?大半夜的,也不至于为了两根香肠和陌生人干架吧?

何况看那个笨拙的小样子,孱弱的小胆子,真打架,韩诚也不怕。

总之林宇研是麻溜地走了。韩诚吃了香肠,也赶紧走了——为了两根香肠和人打架(关键是不一定能打过)是一回事,一般人都不会干;为了被人欺负吓唬抢劫肯德基总之一天里结仇好几次找一堆人来揍人,这是另一回事了。反正韩诚得摸着良心说,要是他遇到这事,肯定不能放过自己的,太特么欠收拾了。

所以当他看到提溜着六瓶啤酒兴冲冲往回赶的林宇研的时候,整个人都傻了。

林宇研走到一半就遇到他,还挺奇怪,“哎,你怎么过来了?”

“啊,那什么,我看你半天没回来,来看看你。”

“也没几分钟啊,着什么急呢。我的香肠呢?”

“……我都替你喂了狗了。”

那只小狗被抢了香肠,不甘心地跟了韩诚一路。闻听此言,嗷呜一声,一口咬住了韩诚的裤脚,死命往后拽,无声地诉说它一腔委屈。

“你看,它多高兴,是吧。”韩诚昧着良心说。狗就狗吧,反正不能实话实说,太丢人。

最后,两个人坐在电线杆子下面,就着路灯喝着啤酒,有一搭没一搭的说闲话。不知怎么,话题转到了儿时的A城来。

提起小时候的A城,土生土长的韩诚瞬间打了鸡血。小时候他是个孩子王,见天在野地里打滚,那时候A城经济不好,一环之外没走几里,就是连片的大菜地。放了暑假,他就和小伙伴们往城外跑,偷西瓜偷黄瓜偷西红柿,总之是不干好事。连没长成的茄子苞他们都偷过,咬一口,甜的,味道还挺不错。当然,他也干过一些具有建设性的事情,比如捡纸壳报纸卖给废品站,换钱买零食吃。捡一下午,能换来一两块钱。五毛钱一个的小人雪糕,他和韩艳艳一人一个,特好吃。

同为A城人,同在这一附近长大,林宇研的童年却截然不同。

林宇研他妈从小就立志把他培养成一个集古典美德于一身的高雅绅士。在他还没有凳子高的时候,就被他妈拎着选了七八门特长,从舞蹈到绘画,包罗万象。林宇研从小就是个乖孩子,让学就去学,还都耍的有模有样。可惜古典绅士也得过高考独木桥,在林宇研上了高中后,他妈妈终于不得不向现实低头,忍痛放弃了其中七门。最后保留下来的只有唱歌这一项——功劳还都被他爸归结到自己优秀的遗传基因上。真是让他妈情何以堪。

于是,除了上学,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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