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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前两天,偶然得知有推文帖推文,我就受宠若惊地跑去看,结果当头一盆冷水……那帖楼主是好心在推荐这篇不咋地的文,不过下面跟贴有位高人是持完全相反的刻薄看法,认为拙文逻辑不清、详略失当,情节混乱(按照高人的看法是有些地方冗余,有些地方仿佛被阉~割。不过我是觉得到别人推文帖里踩总有点不太地道,自己开个吐槽或者扫文帖嘛)。

高人很高傲地下定论:不是文笔好就会编故事。

这个嘛,其实最初我还是有点不服,不过细细想来,好像这位高人也是挺有道理的。我本来就不是个故事(情节)主导型的写手,更偏向于人物主导型,就是先有人物,再根据人物来设计情节。我更感兴趣的东西,似乎的确不是跌宕起伏、甚至光怪陆离的情节,而是集中在人物的矛盾与选择,甚至连配角,我都想尝试着去写出他们想要的,害怕的……可能对习惯情节主导的读者来说,这文有很大的篇幅集中在两个主角的互动,其它剧情不动,看起来会很乏味吧。

Anyway,abadfinishedstoryisstillsomething,就算为了前期埋下的一堆伏笔,我也得好好写完,写完再修嘛。为了爱~~~~~~~~~~

谢谢看文尤其是留言的小天使们,你们是我最大的动力,一人一熊抱!

第54章第五十三章、

第五十三章、高正番外.不失其正

我叫高正,生前是个阉人,十七岁这一年,喝鸠酒死了。

大内深宫,九重禁地,像我这样的小黄门满坑满谷,不男不女的我们,命贱如蝼蚁,有时不过主子的一个糟心,我们中间便有人没命。

很多时候,是被活生生打死。

所以我这个结局,其实挺好,剧毒发作地很快,虽然痛苦,但毕竟拖延的时间不长。

更重要的是,我死在了我的主子、朋友怀里。

我的主子有很多,而朋友,这辈子却只有一个。

他叫赵让,是个将军,他还有个名叫长乐的妹妹,那是我心爱的姑娘。

阉人已经不是男人了,甚至不能算个人,但阉人的我偏偏还有颗心。

我生来当然是个正常的男孩,上有两位哥哥,是家里最小的儿子。

我家在金陵城中,靠父母开食肆为生。八岁时皇宫招内侍,要年龄在六岁到十岁之间的男童,只消入选一人,不但即可得赏金,全家无税免役整三年。

将我送去净身的是我父亲,他对母亲说,家里儿子太多,赋税徭役沉重,与其全家一起受苦受罪,不如换个见得到的实惠,万一进宫之后,得了富贵,那不是前世修来?

母亲抱着我痛哭,她为我争到最后一刻,我怪不得她。

父亲和大哥一起带我出门,但到了地方,大哥却怎么也不肯进去,他拼命地握住我的手,眼睛赤红赤红的。

“你还想不想娶媳妇?想就松手!”父亲呵斥大哥,十七岁的大哥一个哆嗦,松开了手。

八岁的我,已经懂许多事,我不知道“净身”是什么,但我明白我被家人放弃了。

幸也是不幸,我一下就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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