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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玉露,一个是碧晶。李越拔开塞子嗅了嗅,两股药香略有差异,但也闻不出什么差别,不由有些挠头。清平等了一会,轻声道:“殿下,清平自己来就好。”

李越看看他:“伤在背上,你自己怎么来?”

清平脸上微微一红:“背上,还要劳动殿下,那个,玉露,还是清平自己来吧。”

李越脑子一转,立马知道了两瓶伤药的区别,先把清露放下,将碧晶慢慢涂在清平背上,顺手把伤口里的竹刺挑出来。清平乖乖伏在床上,李越手指有时重了,他也只哆嗦一下,并没发出半声呻吟。他后背上布满了各种伤痕,大多已褪成浅白,在小麦色的肌肤上十分清晰。李越涂完了碧晶,左右看看,随手抓起昨夜自己穿过的丝绸睡袍给他披上,看了看玉露,还是伸手去解清平的腰带。清平动了动,轻声道:“王爷—现在要么?”声音里微微有几分隐藏的怯意。李越叹了口气,拉下他的裤子,顺手在他腰上拍了一把:“别动。”

清平颤抖了一下,顺从地分开了双腿。李越仔细瞧了瞧,果然红肿了,微微沁出些血丝,显然昨夜并未上药。这时候也没地方去找什么棉棒,只好用手指蘸了玉露涂上。手指探进去的时候清平身体有些僵硬,李越停了手问:“疼得厉害?”

清平身子一震,缓了片刻才回答:“没有什么。”

他虽然说没有什么,李越却知道他昨夜伤得不轻,怎会不痛,当下手上放得越发轻柔。上完了药,左右看看没有衣裳,只好抓起自己今早脱下的睡袍给他盖在身上,再盖上锦被,说:“先睡一会,等药送来赶快吃药。”

清平惊讶地仰起头:“王爷—不要了么?”

李越有些郁闷,怎么自己做什么都像个急色儿么?回答的口气也不免重些:“你病着,我怎么要?”一句话说完便想咬掉自己的舌头,这说的都是什么!

清平低下头:“王爷不是一向喜欢清平发烧时身体里更热些么?

李越瞠目结舌,半天才干咳了一声,站起来就走。宁可去对着那小山一般的奏折,也不敢再在这屋子里呆下去。

回到书房,自然那些奏折还堆在那里。李越认命地捡起来看。其实大多数都是日常事务,无关紧要,李越觉得只要批个“阅”字也就可以了,只是不知道原摄政王的笔迹和批阅习惯,不敢贸然下笔。忽然想起袖中那本家规,或者会是摄政王亲笔,急忙抽出来翻到末页,却是“简仪恭楷”四个字,不由大失所望。百无聊赖之中翻了一翻,只见第一条便是:一入王府,六亲断绝,生死伤病,各安天命。不由摇了摇头,难道这位摄政王以为,入了他的王府,就等于卖给他了么?不过想一想,古代之人所谓卖身为奴,只怕差不多也是这样子了。再看第二条乃是:食主之禄,忠主之事,各司职守,不得懈怠。有玩忽职守者罚,背主叛忠者斩。下面并且开列了七种不同刑罚。

李越手指习惯性地敲了敲下巴,这七种刑罚倒是等级分明,只是严苛了些。譬如第一种:传唤不到,一次十鞭,二次削耳,三次便是斩首。不过大原则倒是没有错。玩忽职守与吃里扒外是必防之事,尤其后者,以这位摄政王所处的位置来看,可谓性命攸关,只可惜防到最后,却在床上丢了性命。

隐约有一丝说不明白的疑惑滑过,还未捕捉又消失了。李越捧着书呆立了一会苦苦思索,正在不得头绪,书房门轻响了两下,莫愁领着两个侍女抬着张红木餐桌进来,轻轻安在书案旁,低头道:“王爷,药和粥都给卫清平送过去了,配了四样清淡小菜和一碗鸡汤。”

李越险些呛住。鸡汤?难道清平是坐月子不成?胡乱点了点头,在桌旁坐了下来。侍女摆上了六菜一汤,莫愁拿了双银筷在每样菜里探了一探,才将菜夹在李越面前的银碟里,一面轻声问:“王爷今晚还留清平侍寝么?”

李越立刻摇头:“送他回西园吧。”开玩笑,清平那个样子怎么能侍寝?偏偏他明明是清清冷冷的样子,举动之间却另有种说不出的魅惑。当时抱他回房,只是因为自己根本不知道他的房间是哪一间,可是留他在房里,看得见吃不着,岂不是对自己的折磨?李越对于床伴是男人或女人并不在意,一夜情也没什么不可以,但那必须得是两厢情愿。他既不会强迫,也不愿欺骗,所以他不能顶着这个摄政王的皮囊要清平不明真相地跟他上床。

莫愁似乎露了一丝喜意,微微笑道:“那王爷要点谁侍寝?”

李越有些无奈地看看她。一个女孩子家,整天想往他的床上送男人……莫愁低着头继续为他布菜,续道:“简仪是跟了王爷七年的,虽然相貌不及清平,也算是出色的。何况在军中跟随王爷出生入死,一片忠心。建府后他自愿入了西园,一是为了监视各家王爷送来的那些人,二是,是他对王爷确是一片真情……否则园中有吕笛尽够了,他又何必一定要去顶着那个男宠的名儿,难道好听么?王爷纵不相信这情,总也该相信兄弟之义。虽说西园之人可以不事职责,简仪可也不是只吃饭不出力的。若不是他和吕笛看着,那西园里的人怎会那么老实?”

兄弟之义?李越脑子里打个问号。原以为西园内全是些玩物,怎么又扯出兄弟来?饭是有点吃不下了,即使是个年轻美丽的女人,唠叨起来也让人有些招架不住。但他又不能让莫愁停止,这可是获得点消息的最佳时机。

李越提提精神,筷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戳着碟子里的菜,用清淡中带着几分苍凉的语气轻轻插了一句:“莫愁,你跟我,有多久了?”

这是一种很好的提问方式,因为会被问这个问题的人,多半都不会认为自己是在被提问,而会认为提这个问题的人只是在回忆前事。想想看,如果妻子问丈夫:我们结婚多久了?丈夫千万不要认为妻子真的是忘记了他们结婚在某年某月某日,相反,她可能记得比你还清楚,只是要考考你而已。同理,李越用这个问题问过周十二,现在又用来问莫愁,这两人只会以为主子是在回忆,而绝不会想到眼前这个冒牌货根本不知道问题的答案。

莫愁眼中果然浮起忧郁的神情,眼神也朦胧起来:“那是十七年前了,我在家里的荷花池边玩,不小心失足落水,丫环们只会叫喊,束手无策……”她微微一笑,如同在美梦之中,“忽然有个人跳进水里来拉我,我当时吓坏了,只会死死抱住他,弄得两个人一起往下沉。可是那个人尽管呛着水,仍然没推开我,到底还是把我救上了岸……那时候,我就认定他是我一生要托付的人了。”

李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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