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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爷向来是只要夫人没闹到天怒人怨向来顺着她,我很同情那些被夫人看上的孩子。遇上小小姐的时候,夫人已经渐渐厌倦了捡小孩,她捡了至少二十个,可最后活下来被她丢去暗中磨练的只有七个。

小小姐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穿着不合身的衣服,一身狼狈,在夫人刚下马车的时候一冲而过,偷走了夫人挂在腰侧的糕点袋。

……从此,小小姐的血泪史就开始了。

夫人很喜欢小小姐,我知道原因。因为敢偷她东西的人早从十年前就死绝了。夫人捏着小小姐脸笑呵呵的和我说她喜欢这孩子,胆子够大,够不怕死!

可我却觉着小小姐根本就不是不怕死,若是她知道夫人的性格搞不好连这条街都不会接近。

当然这句话我是不会说出来,因为夫人喜欢小小姐,我也喜欢她。

其实我也很喜欢少爷,只可惜少爷在五岁之后就不怎么开口说话,如今更是到哪里都抱着把剑,冷冰冰的像足了庄主,可那双没有都什么的眼睛,却又像极了夫人。

小小姐不一样,她的喜怒哀乐全部都展现在脸上,甚至她抖了抖头发,你都能猜到她的心思。

小姐没有见过这样的存在,顿时觉着十分有意思,像只宠物一样的养着。而小小姐够聪明,总是能十分敏锐的察觉到夫人的心情变化,避开雷区,乃至一年过去了,都没有踏上之前那些孩子的后尘。

这是个人才。

当时我就这么觉着。

而当夫人开始让小小姐跟着少爷伺候时起,我更加确定了这一点。少爷之前的婢女不计其数,可只有小小姐足够聪明,聪明到知道要接近少爷,该讨好的不是他,不是夫人,而是他的那把剑。

当少爷从梅林出来,看见小小姐用披风裹着剑鞘,而自己冻得发抖时,我瞅着少爷的表情,觉着小小姐成功了。

小小姐的确成功了。她成了第一个少爷愿意将剑放到她手里的存在,每每我打着伞,陪夫人在山庄散步,看着穿着红袄子的小小姐抱着剑,踉踉跄跄的跟在少爷身后时,便忍不住想要笑。

这是个很滑稽的场景,却莫名的让人感到安心。

“你觉得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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