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想道:丢脸就丢脸,要是在剑术上我再输给一个小孩子,那就更丢脸了!
做好决定的叶煜以一种更加习惯的姿势握住了剑,与此同时,他周身的气势也为之一振,遥看过去,给人一种玄之又玄的感觉,就像……就像是传说中的剑意。
他修长的桃花眼微微眯起,同样的动作,这个时候却是多了几分锐利,少了几分迷离。
配着他身上那件黑色的衣服,更显得肃然。
蒙恬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他做好了完全的准备来迎接叶煜的攻击。
在某些武侠小说中,比武双方总要对峙好一会儿,因为一动,就会出现破绽,而先动的那个,就是先出现破绽的人。
可是这并不适用与当下的场景。
只是换了个姿势,不过几息的时间,叶煜就提剑攻了上去。
战国时期的青铜剑多数是总长五六十厘米,不过秦国的剑更长一些,他手中这把粗略估计有七十厘米了,没有贵族兵器常见的花纹,但是剑刃非常锋利,亮如明镜。
从周代剑的出现开始,剑的特质就已经凸显开来了,那就是不能来硬的。你要说两把剑对砍,那就不是剑了。
剑术的精髓在于诱和诈,与兵法很是相似,简单点可以用十六个字概括,首先要“示敌以弱,诱敌攻之”,接着是“攻其无备,出其不意”。
照理说叶煜应当等待蒙恬露出破绽再攻上去,或者是自己假装露出破绽引诱蒙恬攻过来,可是他没有。
他并不是不知道这些道理,而是他觉得,比起被动攻击,倒不如来个先发制人。
他的设想是,他先攻击了,蒙恬便会疑惑自己是不是露出了破绽,从而露出真正的破绽。
等着敌人给你一个不知是真是假的破绽,倒不如自己去制造。
这也是“诈”。
蒙恬也的确如他所想的那般,见叶煜目不转睛地向着他的肋下攻去,第一个想法就是难道自己的肋下有破绽?
尽管他还没有确认,但是他已经反手握着剑,几乎是本能一样用剑身挡住了自己的肋下。
这是时候的他,就已经露出了破绽。
刚才还破空刺来的青铜剑顿时一变,其轨迹宛若流水,纵使中途改变了方向也没有任何停滞,甚至是剑锋的寒光也未曾散去。
剑尖直指蒙恬的肩膀,反手握剑格挡的他现在根本不可能来得及防守。
但他到底还是躲了过去。
他的身体反向一倒,错开了那凌厉指来的剑,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儿,又以极快的速度蹬地起身,站到了叶煜侧边几步外。
他定睛望去,只见那剑尖还在他刚才的位置,可从中窥见叶煜的对于剑势是何等的收放自如。
蒙恬从未见过这般朴实无华的剑。
他见过很多剑客的剑,但是叶煜却是其中最为干净利落的一个。
叶煜的动作都不成招式,甚至和他以往所了解都的不同,没有什么“外示安仪,似好妇”,也没有什么“杳之若日,偏如滕兔”,叶煜从握上剑的那一刻就成了一匹狼。
蒙恬的脑中回忆了一遍刚才叶煜的动作,蓦地发现,其实叶煜的行为又全都符合剑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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