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但是一个大商人,没有点儿心眼怎么行,看这漂亮话说的。
格森收取了洛灵早就准备好的红薯和土豆,还有部落里收集上来的余粮,换了生活必需品,现在陶器已经是格森集市的特色之一了,格森还友情赞助了一些少见的果树枝子,这些东西对洛灵是很有用,对格森的意义就不大了,所以洛灵也没客气。
三年后。银魅的部落已经是远近闻名了,不仅因为它深处从没人住过的森林,更因为他出产的种种特产,从粮食到衣物,从生活器皿到武器,这个神秘的发达部落最有名的还是他的包容性。
这个部落融合了七八个种族,奇怪的是他们还和睦相处几乎没有大规模的争斗。只有一年前一个熊族的人带着几个人闹事,结果被银魅一眼瞪了回去,首领的强大,部落的和谐,这些成了所有被部落抛弃或者是想脱离原有部落的兽人向往的地方。
银魅收留那些被部落所不容的人,一是因为他们确实有实力,二是因为这些人不会是不安定分子,除了独居的少数族群,其他的族群都有一定的归属感,这种家的感觉一但得到就会倍加珍惜。
现在部落的人数已经达到了一千余人。三年来除了当年跟着银魅离开的五百余人,还有鬣狗的三十人之外剩下的就是慢慢听说慕名而来或者是偶然发现这里然后定居的人。
露露的族群已经留在了这附近,靠近森林的优势让他们不用担心猛犸的投喂问题。
现在部落里的种植,养殖,手工业都已经有了基础,可以说是史无前例的大和谐。
春天,格森再次到来的时候带来了一个不算好的消息。
狼族不知道从哪里得到的消息,说他们的神之子洛灵就在银魅的部落,而且被银魅霸占,因为神之子的力量银魅才能如此强大,狼族的勇士们已经组织了队伍要来解救他们的神之子。
洛灵所在的部落就是这次的组织者之一,甚至还是领头的。
这些年借着神之子的名头和狼族最强大的光系治疗师洛尔的存在那个一心想让部落强大而不择手段的族长很是尝到了甜头,如今听说神之子洛灵就在最近新崛起的银魅首领的部落里自然心生不满和嫉妒,如果把洛灵要回来放在自己的部落里,自己成为北方第一不是指日可待吗。
银魅看着格森,他知道格森从不越过兽神殿,这次打探的消息应该是从兽神殿附近的狐族那里知道的,狼族要是准备集结人来进攻,凭狼族的地理位置,越过兽神殿到自己这个最南端的部落,一年半到两年的时间,左右是够了的。
洛灵回家后,看着面色凝重的两人,嫣然一笑。
“格森大哥,一年不见一来就给我们带来一个这么不好的消息,你说,怎么罚?En~”
十七岁的洛灵身形纤长五官精致中带着丝丝妖媚,让看见的雄性无一不咽口水,然后带着羡慕看着银魅把洛灵带走。
当然,洛灵的强大也是他们不敢妄动的原因,有些一开始就跟着银魅的雄性已经把洛灵推上了和银魅一样的神坛,对洛灵只有崇拜和向往,没有一丝亵渎。
“啊,该罚,该罚。”格森哈哈一笑,面色恢复正常,既然当事人都不当回事,自己就别操心了。“小灵说罚什么就罚什么。”
“这样啊,”洛灵一个眼神过去,银魅回身,从地窖里拿出了一个小坛子,黑漆漆的坛身闪着光泽,
“这又是什么新鲜玩意啊?”格森对洛灵层出不穷的新鲜东西很是接受正常。
“这个坛子可不是,这里面的东西才是。”洛灵拿出一节竹子,将坛中的液体倒出来,淡黄色的液体还不是很清澈,但是冲鼻的香气刺激的格森猛地打了个打喷嚏。
“香!”格森看着竹杯中的液体,“真香。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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