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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一起去说的,不应该让你一个人面对。”

他的叹息让我的心像被揪住一般,顿时泛起苦涩的酸意,委屈也无孔不入,差点逼出我的眼泪。我拿开手机,抿上嘴用力眨眼,确保自己不会真的再哭出来,才敢再开口说话。

“不管谁去说,结果都是一样的,所以,别想这些了。我马上要到公司了,有什么事之后再说。”

☆、10-4

疲惫不堪地回到家,回想这一天发生的所有事情,还是有不能置信之感,然而嘴角的伤和脸上麻木的肌肉提醒着我,这些事确确实实发生了,似乎还会带来接踵而至的严重后果。

我知道,母亲的反应绝对不会简单止于一个巴掌和一句道德评判,对于她之后的行动,我毫无头绪,但也明白,她不会善罢甘休。等待我的恐怕会是一场比今天还大的暴雨,现在的宁静只是假象。但奇怪的是,我好像也没那么恐惧,最难的已经过去了,剩下的无非就是选择扛还是不扛。

都说子女与父母对着干,最先妥协的永远会是父母。可事情放到对我鲜少表露母爱之情的妈妈身上,我却吃不准该不该相信这条被无数人检验过的真理。

记忆中,我写过情书的对象只有两位,一位就是高中那个我瞎了眼看上的幼稚男,另一位就是我的现任男友郁临深。相比之下,恋爱形态最为正常的那段大学恋情,反倒没了这一环节。

再一细想,我忽然有了小小的自卑感,因为别人口中总是“漂亮”的我,竟然从没收到过一封情书!小学那时候没开窍,初中我爸是我们班的数学老师,没有人敢对任课老师的女儿胡思乱想,高中因为那个男生的荒唐拒绝,我差不多一直是班里受人瞩目的谈笑对象,上了大学,谁还会有闲情逸致采用古老的书写方式去表达爱慕之情?其实这也没什么奇怪的,长大后的男生追求一个心仪的女生,多的是倾吐爱意的方式,无论哪一种都比写情书来的更直接了当,甚至更能让女孩子觉得男友力十足。

这样想下来,心里稍微好受了那么点儿,毕竟我没收到过情书也是事出有因,客观原因导致的……我早就不记得高中写的那封表白信里面记录了些什么东西,毕竟太过久远,结局又是那么让人啼笑皆非,完全没有让我铭记于心的份量。

至于写给郁临深的那封,我倒是字字句句记得清清楚楚,因为看过太多遍,多到连我时常摩挲信纸边缘留下的痕迹都深深刻在记忆中,想忘都忘不掉。郁临深大概做梦也想不到,我还写过这样一封字字表达一见钟情心动感觉的信,还打算亲手交给他。不过后来一系列阴差阳错之下,注定了这封信不会有被送出去的机会。

洗完澡,我拿出这封没送出手的情书打开来看。褪了色的浅粉色信纸上,不多不少的几百字稚嫩的可以。

某某先生:

你好,我不知道你的名字,暂且就用某某先生称呼你吧,希望这不会让你觉得我是个没有礼貌的人。

你收到这封信一定感觉很突兀,或者说荒唐吧。但……没关系,至少你看它时的表情,我是没有机会看到的,而且这的确很荒唐,不是吗?

我的名字叫酒媚(还记得你买过一本书,书名叫《我的名字叫红》吗),这听起来也很荒唐,哈哈。所以这是一封一个名字很荒唐的女生写给一个她不知道名字的男人的“荒唐”情书……

言归正传吧。嗯……我偷偷摸摸注意你很久了,第一次见到你,你站在离我不远的书架旁看那本小说《我的名字叫红》,我就被你吸引了,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却真实击中了我,我想,这应该叫做一见钟情吧,你可能不知道我“跟踪”了你很多次,每次在书店见到你,最后我都会跟在你背后,目送你离开,然后继续期待下一次的遇见。

你很久没来书店了,我不知道现在的你身在何处,又在做着什么,还是说你已经有了心爱的人,没有时间再踏足这里。我很后悔,上一次见到你没有主动找你说话,那么或许现在的我就不用这样纠结了。

老实讲,这挺不可思议,我知道。但我还是决定写点什么,下次如果再见到你,不管你愿意还是不愿意,我一定会把这封信递给你。偶尔我就是这么不可理喻,我自己也拿我自己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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