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到百货广场的时候,袁女士看中了一件衣服。不过不是她的,而是走在她身后的沈乐光的。
“来来来,月光,试试这件衣服合不合身。”一旁的海桐听见了,冲她翻了个嚣张的白眼。
其实就是一件牛仔外套。他们现在在珠海,冬天也用不到棉衣羽绒服什么的,便往轻简了买。
他脱下自己身上的外套,换上了袁女士看上的那件。
衣服款式很潮,衬的沈乐光没有那么的阴郁冷漠。那些看上去会扎人的刺也变成了这个年纪独有的叛逆,招人喜欢多了。
“嗯,小伙子真是帅啊。”袁女士看得很满意。回过头瞥见了自己的儿子,脸上的表情瞬间成了嫌弃。
“是是是,怪我拉低了你的档次。”话是这么说,但他的视线也停留在沈乐光身上。
老话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沈乐光虽然不靠衣服装点,但乍一下换了风格,整个人的气质都不一样了。
“回头让你海叔把头发剪剪,眼睛都给遮住了。”袁女士上前帮沈乐光整理好了衣领,又拍拍他的肩膀,脸上是十二分的满意。
“先别脱,我再看看有什么可搭配的。”丢下这句话,她就风风火火地转悠开了,留下三个老爷们儿大眼瞪小眼。
最后又选出来一件甜橙色的卫衣,这一身换好后,沈乐光看上去果然青春洋溢了很多。
对大多数女人来说,买衣服是一件让人成就感爆棚又心情欢畅的事。袁女士一直扼腕自己没生出个女儿,没想到现在被沈乐光成全了多年来的夙愿。当然这不是说他像个女生,而是替对方收拾一番后成就感太惊人。
掏钱买单的时候沈乐光是抢在前面的,奈何袁女士气场太强大,眼神太犀利,收营员看了他们一眼,最后笑盈盈地接过了她递过去的卡。
“小伙子,住在我家还不听我的话,小心我赶你出去哦。”她一边说一边把手上的袋子丢给海先生,又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眼珠转了转,不情不愿地挽着海桐,另一边则是挽着沈乐光的手臂,骄骄傲傲地出去了。
陌生人看着他们一行四人,倒真会觉得是一家人。毕竟两个“儿子”都生得那般好,一个唇红齿白,一个眉如春山眼似春水,连走在中间的袁女士也是风情不掩,更遑论落在后面充当苦力年轻时被称为“厂花”的海先生。这一家子看着实在是赏心悦目,越来越多的人们善意地将视线投注在他们身上。
“哎呀,好久没有收到这么多目光了。”袁女士抽出一只手来掩着嘴笑,像是十七八岁的豆蔻少女般表情娇羞。
海桐咬着下唇,偷偷地往旁看了一眼。他原以为沈乐光会不习惯,看到的却是对方柔和的眉眼。这种感觉很奇怪,一身刺的人竟然这么容易就放下了心防。从一进他家开始,沈乐光就变得和以前有些不一样了,时间越长,这种感觉越清晰。他不敢妄自揣测原因,却对这个变化感到十二分的满意。
晚上回到家的时候,除了袁女士其他三人都要晕过去了。腰酸背痛的,像是提前进入了老年世界。
“还瘫在沙发上干嘛,快去把衣服洗了啊。”袁女士叉着腰,柳眉倒竖,指着海桐说道:“你第一个,快点去,明天早上我们还要大扫除的好么!”
海桐累得直不起腰,一步都不想挪。但是如果不是他,第一个就是沈乐光或者海先生。那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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