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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来的媳妇儿》作者:芥末榛子

文案:

他们都不懂爱情,只是相依为命。为什么对我好?因为你是我的媳妇儿!一穷二白的憨厚忠犬攻遇到落难的豪门公子,一见倾心,再见倾城。

内容标签:布衣生活因缘邂逅情有独钟种田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安瑾轩,二牛┃配角:若干┃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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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宁静的小山村被一阵阵响亮的鸡鸣声吵醒,仿佛是在一瞬间天地间就充斥了各种声音。安瑾轩被种种吵闹声吵得睡不着,只好不情不愿的醒了过来。

笨手笨脚的穿好衣服,到院子里打了一盆水随随便便的洗了一把脸,冰冷的井水很好的驱散了最后一丝顽固的睡意。如果他在,看到他用冷水洗脸,大概,会心疼的吧?

他回到屋子里,从锅里拿出两个杂面馒头和一个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蛋,馒头很粗旷,分量也很足。虽是不太好吃,但好在还是热乎的。坐在还热乎的炕上强忍着不适吃了一个馒头和蛋,他就再也吃不下去了。

安瑾轩流落到这里已经半年了,可是从小就娇生惯养的他仍是习惯不了这里简陋贫穷的生活。他在家排行老幺,同几个哥哥差的岁数比较大,他出生时大哥已经16岁了,小哥哥也已经8岁了。

家里突然多出了这麽一团软软绵绵的小东西,让几个哥哥好一阵稀罕,自是从小就把他捧着宠着。娘亲一直想要一个女儿,可惜生出来确实一个带把的小子,很是失望。他小时候长的甚是漂亮,后来就自暴自弃的把他当个女孩来养活。

于是就养成了他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性子。家里不指望他光宗耀祖,建功立业,他也就那样稀里糊涂的过了十多年没心没肺的日子。他没啥大的追求,最大的爱好也不过就是带着一群仆从趁着集市偷偷溜出去在街上逛逛店铺,吃点小吃食,不知怎么就被传成了欺男霸女的纨绔子弟。

本来,传也就传了,他们家再有钱有权,还能管住别人的嘴不成?他吃吃喝喝的过自己的小日子,到也挺好。

他以为会这样过一辈子,等到及冠后与一个漂亮贤惠的女子结婚,虽然他不能像话本里那样与她琴瑟和弦,吟诗作对,但是他会斗蛐蛐,蛐蛐这么好玩的东西,定能赢得她的欢心。

可能老天见不得他太过幸福吧?那年他偷偷跑出家想去后山抓蛐蛐,然后就遇到了她,一见倾心,再见难忘。

然后,他的蛐蛐没了!家,也没了!

二牛在鸡鸣前起床,给屋里还在睡的媳妇儿做好饭,就扛着昨天在山上砍得柴出发了。今天是赶集的日子,刚好可以把这几天存的几捆柴和几张皮子给卖了。媳妇儿长得细皮嫩肉,一看就没吃过苦,可惜他太穷了,媳妇儿跟着自己的这半年吃了不少苦。

他还记得半年,自己那早死的娘给自己托梦说让他去一趟后山,说那里有他的媳妇儿。他半信半疑的去了,果然就看到一个漂亮的女子晕倒在河边,然后他就高高兴兴的扛着媳妇儿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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