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想多了吗……
然后那真的就是一个拥抱。
心脏明明在我胸腔里,但好像是被他控制的,像捏在他手心,跳得毫无章法。我知道他在说话,隔着衣物能感到说话时才会有的胸膛的起伏,他说话的气息还带着一丝大卫杜夫的清冽。看不到手机,也无法去想他在说什么能说这么久,此刻我满脑子都被一个念头占据着:都第二次了,我该礼尚往来地抱回去吗?
可是看不到他说的话,该用怎样的信念去回应这个拥抱?作为粉丝,作为朋友,还是作为爱慕者?一边怕自己想太多,一边还是情不自禁抬起手,他却松开了手,我忙低头看手机。
——你的信我都看了。但我看不懂。你说你崇拜我,感激我,但是我们在东京街头LIVE,在冲绳散步,这样的事你不需要崇拜也不需要感激。除非你还有别的意思。
——你是觉得这些事很美好吗?
当然美好,才会让人一想起来就情难自禁,为它们写信,为它们写歌,甚至为它们写墓志铭。
——我也觉得很美好。我觉得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很美好。但是我没有信心,我以为的那种美好,是不是你认为的那种美好。
——迟南,我是直男,我知道你也是,我好像不应该喜欢你,你也不可能喜欢上我,这很矛盾,但世界上本来就充满各种美好的矛盾,就算它是个丑陋的矛盾我也不想管了。如果这种喜欢只停留在我以往喜欢某个人的水平上,我打算就让它过去,对着你像对着一个朋友,永不说破,等以后老了,再把你写进回忆录里,那时候我再为它写歌,但后来……只写在回忆录里显然不够了,刻在墓碑上都不够了。
“……林赛哥,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我知道。塞林格说,——跨年那天你问我,是不是喜欢一个人就会直接和他说,我说不一定,有把握的我才会说,应该再加上一句,如果我胜券在握,就不但要说,还要做。
……
阿岚说塞林格是污王,那一定是因为他没有和塞林格接过吻……
嘴唇压住嘴唇的动作他做起来,有种陨石落在冰原上的刺激,还有不需要张嘴,不需要挑逗,不需要任何技巧,却能那么准确地压在最柔软位置的本领,像在琴弦上一个力道十足的击勾,那声音就是一团火,不带一点污秽,纯净而热烈。
他向后退开,看着我:“到你了。”
我不知道自己花了多长时间才让视线在他身上重新聚焦,他背后的麦田太亮太美,看得我都恍惚了。
对我来说,早就分不清“塞林格”和“摇滚”哪一样在我心里更重要,我喜欢的是摇滚吗?只是因为塞林格是摇滚天团的灵魂,所以才喜欢上他?还是我喜欢的其实是塞林格,只是因为他刚好是摇滚天团的灵魂人物,所以才喜欢上摇滚?已经没有办法把这两者摘开了,就像分开天空和蓝色。
那些憋在肚子里的感受终于可以都说出来,虽然是用最语无伦次的表达,也令人感激。我说我不是一开始就盘算好要偷偷喜欢他,刚开始真的只是崇拜和感激,后来也不知怎么了,可能真的魔障了,可能因为塞林格这个名字就是有让身边的人都为它入魔的魅力,长这么大我没喜欢过同性,一个没有,半个都没有,我自我催眠那肯定只是我的错觉,崇拜一个人到某种程度,有点疯魔了。
每当我对你有超越粉丝对偶像的想法时,我就不去想它,我就在它周围打转,绕圈,既不敢靠近,又没法真的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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