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随便地用手拨了两下头发。
“真好,我都留不了那么长的头发。”连恰欣赏道。
“?”
“不知道为什么,只要头发长到肩胛骨那个位置,就很难再长长了。”
原来如比——蓝森这样在心里说,没意识到他跟着连恰用了变式体。
“说起来,我能问问吗,为什么会留这么长的头发?”
蓝森梳头发的手顿了顿,微微蹙起眉头,一脸纠结着什么的表情,不过他没有纠结太久,很快把头发放开,披着一头长发开始给连恰写字。
[说来话长,长话短说。]
“嗯嗯,简单写就好,我会努力还原事件真相的!”
蓝森笑了一下,在纸上打了个勾。
[刚上大学我是短发,大学理发店很差,不敢去,头发长得很快。]
连恰深有同感:“是这样,我们学校理发店也不怎么好,好多人都抱怨说理发师下手太狠了,所以我现在也不敢去剪头发。”
[我本来想放假回家剪头发,可后来发现长发比短发要好看,就决定留着了。]
“嗯……嗯?!”
“?”
“不……这是个好理由,真的,本来就该是这样的理由!”换发型的初衷,多半都是为了让自己更好看,只不过第一次听见男性这么直接地说出口,连恰还是觉得挺新鲜的。
她想象了一会儿蓝森短发的样子,发现想象不出来,蓝森说得完全没错——他就是适合长发,好像天生就应该是长发一样。
蓝森把头发梳起来,摘下围裙,放下挽起的衣服袖子,这让连恰敏锐地注意到了什么:“蓝森先生,要回家了吗?”
“我去买菜。”蓝森发现他很高兴自己能用说话而非写字和连恰交流,这才像是某种真正的呼应。
“哦,哦……”连恰应了一声,觉得自己有点舍不得走。
但蓝森是店主,他要离开了,她没道理继续在这待着,何况蓝森不在的话,她待在这也很无聊。
和蓝森说话的时候,和许芸芸的感觉有点不一样——虽然都是她的朋友,大概是唯二的朋友——非要比较的话,和许芸芸说话更亲密,和蓝森说话更自由,或许这就是男女差异。
她磨磨蹭蹭地站起身,磨磨蹭蹭地穿外套,磨磨蹭蹭地整理包,脑子里飞快地想着趁这点时间还要不要聊点什么。
“你来吗?”蓝森忽然这么问。
“来!”连恰条件反射地回答,然后才发现情况不太对,“……来什么?”
蓝森把一件长风衣展开一甩,从后面披在肩上,就着这个超人装扮给连恰写了两个字:[买菜。]
然后他才把风衣穿上,系好腰带,理了理衣领,询问地看着连恰。
“……”连恰呆了几秒钟,“买!”
蓝森点了一下头。
“……我可以去买点圆白菜什么的,偷偷放在宿舍里煮了吃,宿舍里有个电磁炉和锅!圆白菜煮了和乌冬面拌一起,再加点酱油之类的就很好吃,有时候懒得出去吃饭我和芸芸就会这么吃……”
说着说着,连恰自己也觉得,突如其来跟着去买菜的行为很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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