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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身形一展,就在深沉的夜色中隐了去。

外面的天已大变,白老爷子死后,白家庄本来是白小公子主事,白小公子虽然算是后辈,但也算是少年成名,笑傲江湖之姿已经初见端倪,何况白家庄赫赫威名还在,又有昔日武功手段都首屈一指的石真帮衬着,总不会太差,别的门派也愿意卖这个面子给白家庄。现如今白小公子不知所踪,白家庄由名不见经传的白二公子继承。原定在四月二十三日在群英谷广邀天下豪杰,正道三大门派坐镇,共商围攻魔道三十六洞,一十二宫的大计,虽然并未因白家庄突生变故搁浅,但原本平静的江湖到底也蠢蠢欲动起来,一时间,江湖上专爱打听消息的百晓生赚了个满盆钵,竟已经是山雨欲来风满楼之态。

若说这幽静的山谷有什么好的,估计就是这避世隐居之态了。陆丽之和苏佑期在谷里已经呆了四天,颇有种“狂风暴雨我自岿然不动”的淡定之态,当然了,究其缘由,大概还是,这俩人伤还没好。

陆丽之坐在小溪边,慢条斯理地剥着一只兔子的皮,边干着这血腥残忍的勾当,边力求动作风雅,不让兔子的毛和血沾在自己的衣服上,时不时地还拨弄一下脚旁的火堆。再看苏佑期,端的是一副翩翩浊世佳公子的好姿态,只可惜,双手上下翻飞,完全暴露了他此刻的狰狞——正将陆丽之手中那只可怜的兔子的兄弟姐妹们的皮毛缝补起来,力求做出一副完美的护膝。两人就这么默契的分工合作,不知不觉就从红日西斜干到了明月初升。

直到陆丽之烤好了两只野兔,一股浓郁的香味传来,苏佑期才惊觉,已是这个时辰了。“过来吃点东西吧!我知你不大爱吃野兔,刚才又去给你摘了些果子......”话还没说完,陆丽之就惊觉自己又犯蠢了,他平时自己没心没肺惯了,这回纵然想当回“吕洞宾”,可惜一口白牙,终究没改掉吃肉的习惯,时不时地就要用人家的心磨一下牙。陆丽之拿起几个果子,又揣起一只兔子,走到苏佑期面前,活脱脱一副初见心上人的模样,道歉的话却始终没说出口。

苏佑期的眼睛忍不住弯了一下,不以为意地接过陆丽之手中的吃食,他轻声说:“陆公子,不要紧的,我残废又不是只这一两年,如果靠着别人的小心过活,估计我也不会活到现在。”这话说的锥心,当事人却轻描淡写,好似浑然不觉。陆丽之只觉得心被针细细扎了一下,不太疼,但那种酸涩感却挥之不去。又来了,他几乎有些无力的想,虽然只和这小孩相处了这四五天,这种感觉已经将陆丽之的大半生涵盖住了,以至于他作出了许多他认为极不理智的事情,包括他发现苏佑期不太爱吃肉食就给他上山找了数十种野果供他挑选等。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陆丽之默念,边拿过那双新做好的护膝给小孩戴上,山中夜寒,兼之前日山雨骤下,将那点暖意更冲刷地无影无踪。他有内力护体自然不怕,可若不是他偶然发现这小孩每逢雨天双膝便疼痛难忍,浑身冰寒,只怕这小孩还在咬牙死撑,料想是这小孩觉得自己害他身中一品清风,摔下悬崖不算,还帮他寻药治伤,如此种种加起来,已是难还的恩情,哪能还用这点小事烦他呢?思及此,陆丽之便板起脸,道:“我的眼睛你既已帮我治好,便是我欠你恩情,若是下次再这样,我便不轻饶你。”这话一说出口,连陆丽之都觉得自己实在是色厉内荏,想自己纵横江湖数十年,做尽狂放狂生之事,那像这几日过得奴颜卑膝,一时之间悲从中来,缓缓踱步到一边继续自己的“潇洒写意”去了。

苏佑期在旁边静静地注视着陆丽之,双眸中染上了一点经久不散的笑意,那人怕自己冷,将火生的极大,一时之间只有燃烧的干柴“噼啪”作响。虽然只有短短四日,但是一边有小陆的清玉露加持,一边又真的“天无绝人之路”,苏佑期居然真的有一手好医术堪称可悬壶济世,两方作用,苏佑期原极重的伤竟已好了大半。所谓“饱暖思□□”,苏佑期静静地注视着火堆,心里朦朦胧胧地想,路转回头皆是梦......

不是没想过回头,可午夜梦回,被那冲天的火光烧醒,记忆中尽是鬼影幢幢,父母音容笑貌犹似在耳畔,而自己苟且偷生,从那浸透世间贪婪和血腥的监牢中苟延残喘。他也曾抚腿恸哭,恨透了这个自称正义的江湖。可他的腿已经被生生打断,现在即便是跪着,他也想为已经灰飞烟灭的父母求得一个公平,不过是一个公平!看着无辜的人为着自己的私心惨死街头,他也曾想过这人家中是否尚有一岁稚儿,是否还有白发婆娑的八十老母还在翘首以盼,只等待儿女的一个归期,每每思及此,便忍不住心中一场大恸。可开弓哪有回头箭?昔日他种在父母坟头的连理枝早就亭亭如盖,而经过这么多年,身上昔日留下的伤疤依然只能用华服掩盖,那早年如滔滔河水般汹涌的愤懑与恨意早就化为今日涓涓细流似的茫然与不甘,十年光阴似石,每日磨去的,不过是那一滴心头血。回头,可哪里是头?

夜色已经深沉,跳跃的火光映在沉默的两人脸上,映得出眉目如画,却映不出铁石心肠。

☆、□□

江湖中人人称赞的好去处,前有扬州城天下第一醉闻名百年,后有望江楼伫倚富春江边,望不尽江水悠悠。古朴的大门边,分挂着两行遒劲有力的大字:“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看起来龙飞凤舞,颇为这本就古朴的楼增添了几分古意。傍晚时分,点上一杯香茗,在二楼凭栏远眺,坐望秋水共长天一色,是个“闲敲棋子落灯花”的好去处。可惜的是,来这里的江湖豪杰多半吆五喝六,灌酒的多,喝茶的少。终年洋洋大观,观的是这些人借酒耍疯,口蜜腹剑的行状。更别提这里还是个做些偷偷摸摸勾当的好地方——只要开上那么一间雅间,这里人流甚众,加上望江楼背后老板本就积威甚重,敢在这里撒野的人少之又少,以至于这里成了一个防止消息走漏的绝佳去处,大隐隐于市。

白蝠就在这里悄然出现了。他这次不仅身上一袭黑衣,连脸上也见不得人似的用一块黑布蒙住了,甚至因为怕泄漏身份,连随身携带的剑都用黑布缠住了,真真的做到了对于一块黑布的“不离不弃,不忘分毫。”不过在望江楼处,做这幅打扮的并不在少数,区别只在于颜色不同,甚至有些人因为这是个光明正大乔装的好地方,干脆穿上了自己压箱底的颜色,远望过去,千娇百媚,五光十色。乍一看,还以为自己闯进了卖布的集市,好不热闹。

白蝠面无表情地走进楼中,也不看楼下的宾客,就继续面部表情地上了二楼。二楼自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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