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著里,陈武侯是江怜南的第一个男人,也是江怜南的最后一个男人。
“别这么揣测我,还有你说过,”江怜南深呼吸了一口气:“我们之间还没有到谈这个问题的地步。”
李冬着实愣了一把,可他反应特别快:“哦,那周末再见。”
“我……”江怜南委屈得要死,这可不是他自己的原话:“参参,喂?参参?
竟然把电话挂了:“小混蛋!”重新打一个过去没打通,江怜南气得把手机一扔,伏在方向盘上生气。
初秋的夜里,气温比白天低了好几度。
江怜南待在开了空调的车里,冷得瑟瑟发抖,他起来把空调关了,慢吞吞地回家。
到家的时候,晚上十一点。
江老爷子一身白色的睡衣,站在客厅喝水,把刚进门的江怜南吓了一跳。
“爸,你忘了倒水上去?”他说:“晚上凉,别穿着汗衫到处跑。”
然后走进来,车钥匙往桌面上搁着,人往沙发上搁着。
“知道凉还不上去洗澡睡觉,”江老爷子说:“躺这儿感冒了你才知道好歹。”
“那就感冒得了。”江怜南轻不可闻地囔囔。
“又怎么了?”江老爷子问了一句。
“没事,您上去睡觉吧,让我孤一会儿。”过了好半晌,没听见老爸的动静,江怜南转头一看,才发现客厅早已没人。
他有些落寞地摸摸脸颊,脸上的疙瘩不想让老头担心,对方没发现也挺好的。
可是人到中年,回到家,身边找不见一个知冷知热的人,总感觉这小半辈子都喂了狗,活得很失败。
这边厢,李冬突然挂了江怜南的电话,把他自己吓了一跳。
百年老司机坐在床头捂着额头,不得不承认刚才恼羞成怒,这才把江怜南的电话给挂了。
还没有到谈爱的地步,是李冬自己对江怜南说过的话。
现在对方用这句话来反驳自己,他却有一种被戳到了心的感觉,非常不适应。
第二天是周三,江怜南从床上爬起来,他第一时间趴到镜子面前看脸。
发现红疙瘩消了一半,他傻兮兮地笑起来,回到床边东找西找,找到被自己乱扔的手机,给李冬发信息。
“参参!打针果然好得快……”江怜南编辑完信息,又默默地删掉,放下手机去洗漱换衣服。
吃完早餐,他被穿上自己的‘老人装’,陪老头子去逛花鸟市场。
“你老跟着我跟什么?”江老爷子手上提着一对鸟儿,一边走一边逗弄:“年纪轻轻地,快去给自己找个伴儿。”
都三十五岁的人了,还荡着像什么样。
“不要我陪,”江怜南说:“那我走了。”
他出走的路线,是好几天没有踏足的猫耳朵清吧。
这会儿还早,店里面没有一个客人,服务员在搞卫生,酒保在擦杯子,前台在听音乐。
姑娘看见老板来了,忙起立:“老板。”
“嗯,玩儿着吧,不用管我。”江怜南懒洋洋地走进来,招手朝酒保说了一声:“给我调一杯酒,喝了能让人心情好的那种。”
酒保默默地点头,他想老板比他更清楚,酒喝多了只会醉,并不会让人变得心情好。
到了晌午,领班来了,带着昨晚刚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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