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斤,虽说也有各种香料的成本,可是总体上而言还是没有自家做来的划算。
不过这一尝大家就发现区别了,自家卤的肉可不会那么香那么入味,这家店的东西不知道是这么做的,别说荤菜,就连素菜都好吃的让人停不下来嘴。
藕片香辣脆,毛豆煮的极其入味,还有其他海带之类的菜色,每样都让人挑不出毛病来,荤菜的价格接受不了,买份素菜总是可以的,尤其是藕片毛豆之类的,给家里的男人下酒也好吃啊。
一旦有了第一个吃螃蟹的,生意很快就起来了,要不是做完饭正过来的海公公和兰姑姑及时赶到,光万金枝一个大人和凌娇他们几个孩子,有够手忙脚乱的了。
闫肃看着围成一团的人群,又看了眼站在干净的柜台内,踩着小凳子的可爱姑娘,红着脸也加入了战局。
第53章比猪好看
“我要十斤猪头肉,两斤藕片,两斤海带结,再来一斤水煮毛豆。”
闫肃一脸严肃,看着柜台里琳琅满目的卤味,纠结良久报出了一长串数字。
“十斤猪头肉,这么多怕是吃不完吧?”凌甜看着眼前高高壮壮的男孩,虽然高兴于出现一个大买主,可是必要的提醒她还是要问一下的。
尤其这个男孩看上去似乎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估计就是帮家里的大人来跑腿的,要是买多了回家估计要被骂了。
今年十四只是长得有点着急的闫肃摇了摇头,瓮声瓮气肯定了自己要买的卤味的数量,凌甜看他不像是说笑,跟一旁忙着切肉的妈妈说了一声,自己则是帮着他把几样素菜给装好。
“给,你的菜和找零。”
凌甜费力的拎起那十几斤的卤味,加上找来的钱递到闫肃的手里,不经意的两人的双手接触了一下,闫肃的脸顿时红的爆炸,扭过头赶紧离开,走的时候同手同脚,看上去奇怪极了。
真是个怪人!凌甜嘀咕了一句,很快等着买东西和付钱的顾客就让她没了思考的时间,小小的卤味店陷入了忙碌当中。
*****
“你个小子,家里卖的最多的就是猪肉,你还特地往家里买猪头肉回来。”
闫雷霆的模样和外界传言的相差无几,是一个很有味道的壮汉,万金枝说的关灯就找不到人那真是瞎说,他这小麦色的肌肤放到后世就是最迷人最健康的颜色,就是摆在现在,不少大姑娘小媳妇也好这口,强壮的男人才能让女人有安全感。
闫肃的个头在同龄人当中也算是高的,只是比他爸还矮了一个头,不过他还年轻,有更多成长的空间。
作为闫家这一代唯一的儿子,闫肃从会走路起就开始接触农场里养殖的牲畜,再大些,除了读书的日子,放学回家或是双休日,也和爸爸泡在农场里,可以说闫家男人该学的技术,他也已经学了大半了。
他买了卤味回到家的时候,闫老屠已经做好午饭了,大男人比较糙,一张八仙桌上就摆着一盆炒花生米,一盘白切肉,以及一盘清炒白菜,最引人注目的估计要数一缸白米饭了,真的是缸,比盆还高了一截。
白米饭正冒着热气,显然刚做晚饭没多久。
闫雷霆年轻的时候就爱喝点小酒,当初他媳妇还活着的时候还会说他几句,媳妇死了没人管了,这毛病也就一直没改。
不过他把着一个度,每餐就喝三两白的,不多喝,绝对不会让自己因为酗酒犯什么错。
“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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