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秀打圆场,“正事要紧!正事要紧!”
幽云坦然自若地顶着一脸的红晕说,“秀秀,你们需要什么样的行头?”
“这个就多了,”秀秀掰着手指算了算,“作为一个年少有为的翩翩少侠,他需要一匹能日行千里的高头大马,最好是纯色没有一根杂毛的;腰缠一把低调奢华有内涵、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宝剑;然后头戴白玉紫金冠,身穿金丝蟒纹云绸裳,脚蹬履云靴;身后再跟着八个十个身高相等的劲装大汉……应该也差不多了。”
天机老人瞪眼,“这是皇子出巡还是地主要去收租子啊?如此摆阔,天皇老子的家底都不够用!男人还是要实在一点,别瞎折腾那些虚的!”
幽云倒是不同意自家老头子的意见,她安慰道,“你们别听你爷爷乱说,人靠衣装马靠鞍,有条件的话,装得体面有何不可?前些日子,塞外的牧民们送了一匹汗血宝马给我们作成亲的贺礼,反正我们又用不上,你们尽管拿去;至于这白玉冠、云绸裳和履云靴,逍遥宫都有;就是你们想要的宝剑,就难了。万剑山庄锻造的宝剑天下闻名,只不过他们要价不菲就罢了,还要看客人是否顺眼,要是看不顺眼,哪怕是黄金万两双手奉上,他也不会给你造把小刀。”
得,又是一个以貌取人的门派,那么多年都不倒闭也是奇迹!
天机老人在一旁哼哼唧唧,“老夫倒是和他们的老庄主有点交情……”
秀秀和路仁甲立即狗腿地围到他身边,一个帮端茶,“爷爷~您是全天下最好的爷爷了!”;一个帮捶背,“爷爷,舒不舒服?”
“哼哼,一般一般,往下一点!”
众人在老总管的带领下,一起去马场看看这匹传说中的汗血宝马。路上,老管家絮絮叨叨,内容只有一个:这不是一匹马,而是一个活祖宗。
为了安置它,不只建了个新的马场,还要雇三个人专门伺候,每天吃的草料更是要从大老远的塞外运来,这马脾气不好,要是不三天喂雪莲天麻之类的塞外药材给它吃,它就撅蹄子踢人,踢东西!
这畜生还挺会养生的嘛!秀秀内心暗暗妒忌,她都没吃过雪莲天麻呢!
(马:怪我咯!老子在天山脚下长大,喝的是雪水,啃的是雪莲,要不是你们这些坏人把老子抓来,老子早就恩泽天山下的母马们了!)
还没进入马场,便听到一声嘹亮高亢的嘶鸣声,众人快步走进去,只见马场上站立着一匹约两米高的棕红色骏马,两只耳朵高高耸立,眼神清亮,鼻孔浑圆对称,牙齿大小一致,脖子上的鬓毛纤长分列两边,肌肤被刷得干干净净又闪闪发亮,四条大长腿修长有力,长长尾巴一甩一甩,根根马尾毛便像扇子散开,俊极了!
难怪人说天上龙地上马,眼前这个家伙,比徐悲鸿画的马还好看。
秀秀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靠近,想伸手去摸一摸,这可是汗血宝马啊!比法拉利兰博基尼都还牛逼百倍的家伙啊!
谁知那马鼻孔喷着气,扭头走过一边,秀秀连它的毛都没碰到。我擦,连翻白眼都翻得那么利索帅气!啊啊啊!好帅啊!
沈志初激动地望向沈大才,“叔叔,这么俊的马,我也想要!”
“你会骑马吗?”
沈志初梗着脖子辩驳,“难道路仁甲就会了?”
路仁甲看到宝马心里也很激动,他跃跃欲试地搓搓手,“我会骑驴。骑马应该是差不多的。”
天机老人委婉地表示,“阿志啊,你平时连大门都不出,你要马来干啥?你没听老朱说吗?这马野得很,一天至少要跑三百里才舒坦,你这身骨,只怕经不起颠簸吧。”
“……”沈志初气咻咻地没说话。
下人拿出马鞍套好,路仁甲便迫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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