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事情,就可以跳过去了。
两边的老人都过世的早,而那些所谓的亲戚们也因为没在一个城市住的原因,多年的都没走动了,基本上都断的差不多了,所以那些后事,都是在邻居和爸妈单位的同事们的帮衬下,草草完成的。
一夕之间失去这世界上俩个最爱自己的亲人,当时的沈沫痛苦的快要死掉,于是他也就天真的以为,这就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了。但接下来的时间,随着时间的流逝,随着亲人逝去的痛苦慢慢的淡化,他这才真正的逐渐的意识到,什么才是这世界上最痛苦的。
不,其实那些琐碎的、细微的、鸡毛蒜皮的东西不能算作痛苦,而只应该说是磨人,可就是那一点点一点点的磨人的东西,却是生生把人给逼到死角,逼得人上天无路,下地无门。
——他没有钱。
原来靠着爸妈的那两份工资,他生活的家庭虽然算不上富足,但也还算宽裕了,至少在爸爸妈妈的宠爱之下,衣服零食玩具什么的都没断过。
可爸爸妈妈这一死,就什么都没有了,没有积蓄没有工资,就只靠着赔下来的那几万块抚恤金,在这样物价飞涨的形势下根本活不了几年,所以原本没有一点而金钱概念的他,在这样的情势之下也不得不学着怎么去节约怎么去省钱了。
而就算是他再怎么省,该花的也还是要花,那些学费那些老师指定的参考书,还有自己脸上长的这张嘴,都在逼着他。而且不仅眼下是这样,后面只要他还要读书,只要他还想上大学,情况就十年八年都不可能改变。
不仅省不下来,而且自己还要想着怎么变着法儿的赚点钱才好。
——他再也没有人爱,也没有人疼。
从前有爸爸妈妈在的时候,饭桌上最好的菜,永远都是属于自己;家里最好吃的东西,也永远都是留给自己;看电视的时候,遥控也永远都在自己的手里。
瞅着周末大晴天的时候,妈妈就会把全屋里的被子都抱到顶楼上晒,于是晚上睡觉的时候,被子上就会有阳光的味道;自己穿过的衣服睡过的床单,从小到大不需要自己开口,妈妈就已经洗得干干净净,每次打自己家楼下走过的时候,只要一仰头,家里阳台上总是花花绿绿的挂着一竿子;还有自己的头发,也都是妈妈带着自己去理,而不仅是头发,还有每一件的衣服每一件的文具,那些书包,那些笔盒,那些球拍球鞋,也都是妈妈带着自己去选的。
可现在呢,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
可口的饭菜没有了,带着阳光味道的被褥没有了,衣服没有了,文具没有了…
不不,何止是没有了,而今就算衣服被子丢在那里发了霉生了蛆,可只要自己不动手,就再不会有人去动一下;头发也不会有人带自己去理了,只要自己没想起来,那它就会一直的长下去,长成野人,也不会有人提醒自己一句;遥控也丢在那里,再也不需要人让着了,但这种不需要让的机会,沈沫宁可一辈子都不要。
没有人疼自己,也没有人爱自己,真的,有时候沈沫不禁会想,就算哪天自己是死了,死在屋里烂成了一滩脓水,估计也都不会有人发现,自己到底怎么样了吧!
当然,他们应该也没兴趣去发现!
于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在那一个个孤独的蜷缩在冷冰冰的被窝里的夜里,在那一个个擦着自己的身边走过的同龄人们抱着自己爸妈的手臂撒着娇的幸福场景里,沈沫就发了誓,跟自己发了誓,一定要娶一个像妈妈那样的老婆,一定要有一个自己的家,自己的孩子,那样的话,自己应该就不会孤单了,那样的话,等到自己死的时候,应该也就不会没人知道了。
而且自己一定要好好干,将来挣很多很多钱,这样的话自己的孩子以后就不用吃这种没钱的苦了,再不用像自己这样熬了,熬一天是一天。
有人说他的嘴巴坏,对,他知道,可那时候他那么小,又那么瘦,除了一张嘴,他不知道他还能用什么武器,挡住同龄孩子的那些无聊而恶毒的欺负和攻击。再说没有一张利嘴,到了菜市场上的时候他怎么跟那些卖菜的贩子砍价,而不这么斤斤计较讨价还价一分一厘的省,他又还能从哪儿省出钱来!
也有人说他性子太要强,太倔,是,他也知道,可是除了把自己的脊背一挺再挺,除了把自己的头一昂再昂,他不知道他还能用什么样的姿态,去面对那些闲言碎语,那些指指戳戳,还有那些夹杂着同情的、可怜的、幸灾乐祸的高高在上的目光。真的,他不需要那些东西,它们都太廉价,太没有意义,可那些人却总是动不动的就把它们都强加给他,还老是一副大善人的嘴脸,他受够了!
所以没办法,他就只能这样,只能把脊背一挺再挺,把头一昂再昂,他也知道这样端得很累,可他就是想要向那些自以为是的人证明,没有他们那些狗屁东西,他照样活得很好!
而大概也就是因为这样端了太久,于是就连怎么弯下去休息一下下,也都忘了。
但是他没有想到,老天会自己给自己开这样的玩笑,会让自己重生了。
可对于重生这件事,说实话他还是满感激老天爷的,真的,因为至少,他不用在为钱发愁了,也不用再每天扒开眼皮子第一件事,就要赶紧的去想怎么凑下个学期的学费怎么勒着裤腰从牙缝里抠钱了。
而且关键是,他有亲人了,他有了一个哥哥,还有一个爸爸了。虽然也许那只是这个壳子的,可哪怕就只是名义上的,那种感觉也真的很好!
且还不止是亲人,他的生命中,还出现了一个秦晋,一个肯疼他肯宠他肯跟他安安稳稳过日子的秦晋!
40
40、座谈(六)...
其实今天的事情,他也晓得,只要自己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这么点儿芝麻大的事儿根本就算不了什么,而且也不过就是搂了搂抱了抱,一点儿小荤腥儿而已,自己发这么大脾气,真的有点儿小题大做,完全犯不着。
可是怎么办,他眼睛里就是揉不得沙子,他就是气不过!
原本能生儿子的老婆换成了个硬邦邦的男人,而且自己还是被压的那个,他认了,谁叫自己还有点儿从一而终守身如玉的传统思想观念,把那种事儿看得挺重要的。再说了,反过头来想想,其实跟男人过除了没孩子之外也没什么别的不好,至少秦晋真的挺会过日子的,而自己除了求一个会过日子的人,又还求什么呢?
想想都觉得好笑,反正他从前是想都没想过,自己的要求会变得这么低自己会跟着一个男人过的。
应该真的是,一个人孤单太久了!可是不管怎么着,就算已经是严重的走了样,可对于眼前的拥有的这一切,他也是真的心满意足了,也别无所求了。
于是当姓杜的那群混蛋灌他的酒而秦晋坐在一边不吭声的时候,他告诉自己没什么,什么忘不了啊情未了啊的,歌里面不都还那么唱的!袖子一撸,他舍命陪君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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