缰绳在手里被攥得死紧,心里却止不住痛苦地问:潋,你就这么不想见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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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深不寿,只因我是那青蚨之子,便怨不得天地了。
很小的时候,当别人还停留在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童真中,连喜欢和讨厌都是朦朦胧胧的年纪,龙九炫已倔强地贯彻着自己的喜恶。
讨厌是由来就有的,看不惯那个人总是冷冰冰的面目,受不了他火爆的脾气,最讨厌的是,那个人对他,总有种莫名的疏远感。老早他就怀疑,那个人也许根本就不是他的父亲,只不过顶着一个父亲的名头,在欺压他而已。所以,九炫狭小的心眼里总装满与他作对的远大计划,一有机会,便付诸实行。
那个时候,家的后院养了一池芙蓉,每年夏季,芙蓉绽放如歌,缥缈地在晨雾和暮霭中低徊吟唱。
那个人喜欢芙蓉,每每看到他呆望着那些含笑无语的丽颜,有意无意间流露出九炫从未看过的温和眷恋,这个小小的敌人便开始酝酿他的计划。
长久的计划终于在夏末的一个黄昏实施了,那一天,九炫乘那个人不在,一把火烧光了池子里的莲。他把油倒进水里,看着池子上无声无息浮了一大片七彩斑斓的色块,便兴奋地点着了火,呼的一声,妖红的火焰一下子从水面窜上来,吞噬了这种水生的植物。出水亭亭的叶被烧得噼里啪啦的响,娇弱的花瓣叫热气一薰,马上焦黄萎缩了。
火光映红了流霞,恶作剧的成功给了小孩子莫大的满足感,以至于当火光和天色一齐黯淡下来时,他才想到自己真的闯了祸。依那个人的脾气和心性,这个家看来是呆不下去了。
于是同一个晚上,他带了几样喜欢的东西,逃离了那里。
一把小木刀,几颗古怪的小石子,一个青铜狮子,还有一条据说是母亲留下来的手绢,这些,都是九炫最珍爱的玩意,就算是离家出走都不舍得丢的。可惜有一样他忘了带——银子。
在那个年纪,九炫还不甚在意钱的妙用,游游荡荡了一天后,看到人家用白花花的银子买吃的,才想起自己从昨天晚上就没有吃饭,而身上也没有带任何值钱的东西。
窝在有钱人家门外的汉白玉台阶上睡了一夜,第二天,却被那户人领着狗一路追打着。
“臭小子,要睡觉也不看看地方,这里是你能呆的吗?”管家模样的人凶神恶煞。
权贵人家的狗都很会看人,对主人讨厌的人特别凶。现在有主人在背后支使着,更是狂吠着追来。
可怜九炫跑得过追打的人,跑不过人家养的恶犬。眼看一条腿就要被追上来的狗咬住,忽然那只恶犬一个机灵,缓了下来。动物天生对危险有种奇妙的直觉,那几条狗似乎察觉到一个厉害的人来了,纷纷畏缩起来。
作者:煮沸的鱼2005-8-820:06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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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回复:堪称最美的同小说《醉卧红尘》(我的最爱呀)——BY水月华
长街的尽头,白纱似的晨雾中,缓缓走来一个人。宛如工笔描画出的眉目,秀秀气气,清瓷般的脸上,眉如远山,斜飞入鬓,眉峰低低掩着一对苍银色的瞳。
衣发是一色的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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