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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女孩忿忿地看了她几眼,她没在意,反倒拦住她们。女孩到底年轻,被她一套就套出来,他是摄影师,来这里几天了,要拍一组新年的组图,昨天在江对面,今天在这边。她们跟在他身边久了,他劝她们早点回去,劝不听,就只能由着她们。

那天晚上她在江边站到半夜,吸完了半包烟。然后被经纪人大骂了一通塞进了车里。

陶斯淼是高傲的。她有高傲的资本。在遇到他之前的二十五年里,她有无数被人追的经验,但追人的经历却是空白。风水轮流转,她的生命里忽然闯进了一个陌生的男人,更要命的是,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

但幸运显然还是眷顾她的。就在新年的第三天,她又见到了他。那晚,她受邀出席市艺术协会的十周年庆典,地址在市郊的山庄。她受不了庆典上的觥筹交错,出去透气,就看见一辆车开进不远处的停车场,从车上下来两个男人。一个西装革履往宴厅去了,一个背着黑色的包,往山上走。

她紧张地忘了发出声音,本能地跟着那瘦瘦高高的男人后面。他步子快,她穿着高跟鞋,提着裙摆拼命追。追到半山腰,他终于停下来:“你要跟到什么时候。”

听见声音,她确定是他了。

“你要去山顶?”她喘着气,“干嘛?”

“拍照。”

“我也是。”

“我不拍人像。”

显然,他也认出她了。

“你还记得我?”

“很难忘。”他的意思是第一次碰到这么难缠的女人,虽然他也不知道明明只见了两次,却觉得她很难缠。

而陶斯淼则是再一次感激他的父母给了她这副诱惑力十足的皮囊。男人都是视觉动物,所以美女总是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她依旧跟着他,终于到了山顶,却没想到冷气把运动的热量一下子刮走了。她为了风度,外面只是件小外套。

“你怎么不把衣服给我穿?”她质问这个英俊的男人,“男人还是绅士一点比较好。”

“你是自己跟上来的。”他开始选位置,“你冷,难道我不冷吗?”

“你多大?”

“二十三。”他答得爽快。

比她还小两岁。她缩了缩肩膀,懊恼地想,难怪这么不解风情。

她陶斯淼也真是够了,一世英名毁在一个比自己小的大男孩身上。

她被冷风一激,打了个喷嚏,而后,身上却一暖。抬眼看,这个大男孩到底还是把衣服给了他。她不自知地勾了勾唇角,孺子可教。

“你现在不冷了?”

他白她一眼,像听了句废话,转身走向最高点。山并不高,从山脚上来不过七十多米,但足以俯瞰这座城市。因为没被完全开发,所以没有行车道,上山的人也相对少。

那天也不知道为什么,凑巧地,只有他们两个人。

她看着他的背影,单薄的身子只套了件相对宽松的毛衣,因为没戴围巾,脖子露在外面。他以一种毅然的姿势立在山顶,远处是漆黑的夜,和整座城市的灯火。

像一个将军。

她愣了半分钟,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形容他的比喻。

一个只有二十三岁,却让她心甘情愿站在他背后的,年轻而潜力无限的将军。

“你叫什么?”她问他。

“唐颂。”

“宋朝的宋?”

“欢乐颂的颂。”

“你就不问我叫什么吗?”

“……”

“我叫陶斯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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