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着装和打扮必须得体,一般的酒店对服务员的要求不会这么严格,如果是四星级酒店的话就说的通了,但是就她的经济状况而言,肯定住不起。”
多诺万警佐皱眉道:“你怎么知道她很贫穷,明明她的裙子是名牌——”
“Oh——女人显然更为了解女人,”夏洛克语气略有些夸张的道,“她的裙子是名牌没错,但是这肯定是她勾搭的那位有妇之夫送给她的——是的,不是男朋友,是情夫。
她并不喜欢这个样式,因此才会穿着它去酒吧里嗨,即使裙摆上沾了廉价的威士忌和糖果浆汁也在所不惜……苏,她不是有吸食大/麻的前科,而是从来就没有间断过,我猜她高中都没有毕业,因为她甚至连‘亚力克西斯’这个名字都拼错了三次也没有写对——对,就在她左手背上,很可能是酒吧里一个看对眼的帅哥……”
他换了个方向站着,那里可以更清楚的看见死者的脸颊:“连一个轻易搭讪的陌生男人都要留联系方式,显然她对自己情夫的感情并不忠诚,只是看中了他的钱财,这是一个贪慕虚荣的拜金女人另外顺便说一句,她的戒指并不是红宝石而是普通高型锆石,有哪个富裕的女孩会用一件廉价的首饰搭配名牌衣服?”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来了好多新的小姐姐看文,爱你们。
第二十四章谁的尸体曝于街头(三)
夏洛克一口气说完,在场的人都听得很清楚,多诺万警佐冷哼一声,显然已经习惯了他的做派,雷斯垂德似乎还想问其他的细节,看看夏洛克,又看看苏拂,搓了搓手,最后问:“好吧,那么——”
“你又是怎么知道的?”多诺万警官一字一句的问苏拂,“你是怎么得出刚才那些线索的,她很穷,学历低,找了一个金主之类的……”
苏拂的眉不易察觉的皱了皱,但是她最终还是道:“她戴的手镯,纯999银,做工精致但是样式老旧,很可能是继承自母亲或者祖母,她经常戴着这手镯要么是因为手镯对她有着特殊的意义,要么是因为首饰本身的价值,但是应该是后者,因为她并不很爱惜这件首饰,划痕很重,虽然经常做清理——是自己用擦银布清理不是送去首饰店保养,因为保养也需要花费钱财,这可能是她为数不多的首饰里算得上值钱的。
她的发蜡,牌子叫做‘艾妮薇尔’,你们都没有听过对不对?因为这是一个年代很长的民族品牌,兴起于第二次工业革命,上个世纪曾经风靡整个北爱尔兰,但是在当代这个企业已经缩水成为一个狭小的工厂,用他们产品的人不多,女孩儿们更喜欢时兴的名牌,然而产品过时并不意味着它品质不佳,相反这款发蜡非常好用,但是同时也——便宜,非常便宜,这位亚克小姐没有购买潮流的品牌而是用了这个牌子——”
夏洛克忽然打断了她的话:“苏,你从来不用发蜡……”
“我当然不用,”苏拂皱眉,“但是这并不妨碍我知道它,就像我从来不戴首饰但是我知道,她手包里装着的那条水晶项链是施华洛世奇今年夏季的定制款,价值——”
她从口袋里掏出手机举在多诺万警佐面前,屏幕上一条项链的价格展示网页,“五千英镑,她肯定买不起,项链包装精致还有一支签了‘亲爱的’的小贺卡,最大的可能就是别人送的,所以我会以为她交了一个有钱的男朋友,就是这样。”
“那么,”夏洛克饶有兴致的问,“你是从什么地方看出她吸食大/麻?她口红上的残留的痕迹还是手包边缘——”
“都不是,”苏拂摇头,蓦然笑道,“是刚才看见你专门检查她的指甲缝,所以特别注意了一下。”
夏洛克歪头:“很聪明的做法。”
“但是我有一个疑问。”她看向了夏洛克,“凶手的动机,他的犯意表现的很明显,就是杀人,那么,作案动机呢?”
夏洛克又换了个位置站着,从这里可以清楚的看见死者的后脑勺,声音清晰低沉的道:“动机——显然,价值五千英镑的项链并没有使凶手动心,手包里的信用卡和现金完好无损,所以不是钱财,衣服整齐没有任何挣扎痕迹肯定不是为了性/欲,但是,注意她的口袋,苏——”
苏拂挑眉:“外层的刮痕不规则,应该是在树枝上挂的,但是夹层和里子都被撕裂拆开——是为了寻找某样东西?”
“当然,手包被搜查的痕迹被很小心的掩盖过去但是撕裂开线的口袋夹层并不能还原,但是他们并没有找到想要的东西所以拿走了她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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