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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吃饱喝足的斜倚在后花院中,懒洋洋地抬起我那诱人啃噬的红酥手(这句类似形容猪蹄的比喻是不学无术的表舅说的),我雍容地捋了捋长及足踝的如云青丝,弱不胜衣的身子在晚风拂弄下轻颤起来,幽幽一叹,不指望国破家亡之际有人来怜香惜玉,我自顾自的披上外袍,杨柳般摇曳生姿的走入死寂的宫殿。

刚刚闲来无事曼吟的诗句里包含了我这庆国第一男娈的名字~~没错,我爹姓金,很富贵的一个姓吧?可惜人的名字不能叫太响,太响了就富不过三代。金家以前如何与我无关,反正到了爹那一代就没落了。等我着手不能挑,肩不能提的四儿子长到十二岁时,他老人家终于想出了我可以从事的工作。那就是……凭我这张艳冠群芳的脸,去吃软饭,做男娈。

其实,我娘当时也替我争取过,看能不能折中一下,让我入赘到富贵人家骗吃骗喝,但老爹在这方面非常坚决,何况全家几个兄弟胳膊都往外拐,一致同意我比女人还柔媚,更适合被男人抱——总之,很没手足爱的情况下,我十五岁就被打包送给了庆国性好男色的世袭一等侯,比我年长五岁有余的楼将军作入幕之宾。

好歹我家从小就明确了我这终生职业,论资历我在楼将军府虽浅,但论床第功夫我却所向披靡!靠着一身软功和一张如花似玉的美娇颜,我硬是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改写了爬上楼将军床的男娈最长的记录。楼将军是个以征战为荣的伟男子,虽然看似书生般儒雅,却绝无小儿女情长。在楼府没人敢奢望他那颗高高在上的心,我能得他的宠爱,却也不指望他看我的眼神除了看宠物外能多些什么。

我要找个地方混吃等死,他给我了个混吃等死的好地方,仅此而已……

直到七天前,庆国的都城被一路披荆斩棘,锐不可当的炽国军队攻破,哺育我生长了十七年的小国被吞灭了时,一夕之间,从云端上的侯爷跌成了监下囚的楼定风才在四散而逃的家奴中第一次正眼瞧上了不为所动的我。

他优雅的声线沙哑的询问我为什么不逃。

我回答说我懒,而且我除了在床上伺候人外,也没什么谋生的本事。

他说他已经是炽国三王爷,亦是此次挂帅的晋轩的俘虏了,无法保我周详。

我回答说没关系,我这么难得的尤物,那个什么晋什么轩的王爷一定舍不得杀的。

于是,在身负重伤,被敌兵闯入宅中压走前,我的旧主子回眸深深地凝视了我一眼,问:

“小七,你的本名叫什么?”(在楼府为了方便,男娈们有编号的~我补了前面的出缺,是第七号)

“楼将……呃,楼主子~我叫金缕衣~~”(很珠光宝器的名字吧,我也觉得俗啊~~唉~~)

“好名字……很适合你呢,缕衣……”静静地微笑着,温文尔雅。那一刻的楼将军应该知道自己接踵而来的命运了,可他表现的沉稳而平静,令身为男人的我由衷的喝彩。眼前的这个男人,他输了庆国,输了功勋,甚至输了自己……可他没有输掉尊严。

楼定风被压走没一会儿的工夫,那个什么炽国的三王爷就风风火火的走入了将军府。我躲在花枝背后偷望了一眼,果然是英姿飒爽,气宇轩昂的一表人才。与他相比,楼将军更似文臣般清颀了。不过……欣赏归欣赏,我不会漏看他在吩咐人带上楼将军时那着火般的眼神的。这个伟岸的男人,光在战场上征服敌人似乎是无法满足的……他要在另一个场所,征服对手的荣耀,身为男子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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