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心中一沉:“地点在哪里?告诉我大致方位就行。”
小鲜肉走出俩人碰面的茶楼时,恰好遇到了前来跟攻一起回家的受。
相隔十步一打照面,小鲜肉脚下一僵,仓促地别开了目光。
小鲜肉在大佬脚下当了这么久的狗,尝遍了各种小说都不敢描述的玩法,还能面不改色地爬回来,好整以暇地面对攻。与其说是练就了金刚不坏之身,不如说是放弃了痛觉。
不去感受痛苦,也不去感受羞耻。在蠕动的血肉外面裹上一层高傲的皮囊,抬起前肢就能装作人类继续行走。
唯独此时此刻,面对受的时候,他以假乱真的皮囊绽开了裂纹。
因为,在被打得半死、扔到闹市的那一天,他忽然想起了香槟酒瓶事件。
那个人当年真的是主动参加那场派对的吗?
那个人也当过狗吗?
小鲜肉头一次产生了怀疑。他依然记得初遇大佬之时,受在包厢门口拉住了自己。
现在他可以辨别了,那个人当时投来的,是属于人类的眼神。
小鲜肉发现自己无法直面受。更准确地说,他无法直面自己。
不要回头去看。
不要停步思索。
迎面而来的不是同类,但是没关系,世上的同类多的是。
昂起脑袋,抬起前肢,高傲地与人擦肩而过吧。至少,人类是发现不了破绽的。
小鲜肉匆匆远去了,受却扭过头望着他的背影。
受心里只在想一件事:年轻真好啊,打着石膏都像走T台似的。
比不了,没法比。太心酸了。
等等——攻为什么又跟小鲜肉碰面?
受终于后知后觉地产生了危机感。
攻那天说要改成包养关系,应该只是气话吧?
与此同时,攻终于收到了养子的电话。
养子的声音里有压抑不住的兴奋:“最近有了很大的进展,我快要弄到你要的资料了。”
攻沉默了几秒:“我有话问你。”
养子:“怎么?”
攻:“你是不是替大佬出面贿赂过官员?”
养子:“……”
攻:“还有,小鲜肉是不是你开车丢到闹市的?”
养子:“你怎么会知道?”
攻:“因为你在事件发生的时间出现在了事件发生的地点!大佬手里肯定也留下了你的罪证!你知不知道等到清算之日,这些都会被算到你头上?”
养子猛然发怒:“你派人跟踪我?!”
攻的声音比他还凌厉:“回答我的问题!”
养子:“……是又怎样?你以为我是怎么取得进展的?不弄脏自己的手,不跟他站到一条船上,我就永远得不到他的信任,也永远接触不到核心事务。”
攻:“你还干了什么?”
养子不吭声。
攻:“回答我,你还干了什么?”
养子:“我还勾引了他老婆。”
攻:“……”
养子:“确切地说,我成为了他老婆的男宠之一。当然大佬不知道。”
攻深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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