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宝似的一一搬过来。远在高中时,跟李丛木熟识之后,程归就发现,李丛木看起来成熟稳重能挑大梁,其实他在很多小事上都不仔细,或者说,懒得费心。如果没什么紧迫的压力,他估计能一整天趴在课桌上晒太阳。
收拾了一会儿,屋子基本像个能住人的样子了。程归才回去自己房间,把晚宴穿的西裤换下来。刚穿上运动短裤,李丛木就推门进来了,手心里托着程归买的那盆仙人球。他的手大,把仙人球衬得好不迷你。
“跟你换。”李丛木说。
程归不明白,“换什么?”
“换你原来那棵。”李丛木说着,走去窗边,把手里精神抖擞的新球放下,拿起久经小夕摧残的旧球,扫了眼穿着衬衫和短裤的程归,就出去了。
程归摇摇头,搞不懂这家伙,自己新买的仙人球明明很招人稀罕。
一会儿,李丛木又穿着大裤衩来借拖鞋。
“小夕的人字拖不好穿。”李丛木说着去试程归的。
程归的是很老土的那种一次成型的泡沫拖,李丛木踢足球的大脚用力挤了挤,勉强套住。
“你脚这么小?”
“我是41码,”程归的身高体重都很标准,“明明是你脚太大了,搞不好是肢端肥大症的前兆。”程归觉得自己说了一个很好笑的笑话,自己先乐了,结果李丛木给他一个“懒得理你”的眼神,就踩着随时会被撑破的泡沫拖鞋走去浴室。
程归告诉他:“靠窗那边开关是热水。”
几秒钟之后,浴室就响起水声,以及热水器嗡嗡运转的声响。
程归躺在床上,闭眼休息,打算等李丛木出来自己再洗。可是今天喝的酒劲上来了,心情又很放松,没几分钟就睡了过去。
李丛木洗好后,换上T恤,来给程归送拖鞋,发现这小子斜斜躺在床上,竟然已经睡熟。
柔和的日光灯下,程归手脚舒展,睡意酣然。茸茸的短发,在光滑的额头上留下浅浅暗影。健康的皮肤,如同溪水中久经冲刷的石子一般干净。若不是下巴冒出的一层浅浅胡茬,分明就还是个少年模样。一如当年。
李丛木拎着拖鞋,静静站在门口。他的目光已经在程归的身上来来回回几次,最后停在一个地方移不开眼。程归睡着时估计不老实,烟灰色的T恤下摆被蹭到腰部以上,圆圆的小肚脐正在晒着灯光。
李丛木走到床边,俯身轻轻放下拖鞋,却没能立即站起。他维持着低俯的姿势,盯着程归露出T恤的腰,不自禁地伸出手。然而,手指停在那无辜的小肚脐上方,却强忍着未动。仿佛,怕指腹粗糙的纹路戳醒了眼前人的美梦。
足足有三分钟,或是更久。李丛木才艰难地移动手指,轻轻地把T恤柔软的下摆拉下来。
李丛木觉得,在这短暂的几分钟里,自己所有的忍耐都已经耗尽。而他更加意识到,自己本就不是一个擅长忍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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