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春水无奈,低头喝粥。
吃完早饭阿蒙带着春水去了一家浴池,洗完澡顺便把内裤洗干净晾好,两人腰上围着浴巾倒在简陋的榻上就睡。
“你一点也不像个少爷。”阿蒙看着春水,眼神有点复杂。
“我算什么少爷,只是跟着个真正的大少爷轻飘飘地享过几天福,现在终于落地了,踏实。”春水困得厉害,马上就要睡去。“你记得下午叫醒我,我要去找几个酒吧碰碰运气……”
运气不好,几个酒吧的老板都认出了春水。他们反应各异,惊异,不解,惋惜,嘲弄,但最后的结果都是一样,他合约在身又吃着官司,没人敢招惹这个麻烦。
“你没有演出的时候以什麽谋生?”春水问一直陪着他的阿蒙。
“啥都干,我租的房子下有家卖饮水机的,最近只要手里没钱了我就去送几桶水。”
“那你现在就去送吧,别跟着我浪费时间。等过两天实在不行,算上我一个。”春水望着阿蒙还带着稚气的脸庞,心里不是滋味。自己以前的运气简直太好了,千百个阿蒙的现状才是玩儿音乐的青年们的常态。
“那你不如跟我接着去面试。”阿蒙有点不好意思。“我从昨天晚上忍到现在好辛苦,做我们乐队的主唱吧?”
在阿蒙简陋的出租屋里春水和他的乐队成员们熟悉了两天,都是十八九岁的大孩子,键盘鼓手贝斯加上阿蒙的主音吉他其实都还不错,只是一直没有固定的主唱。几个人都觉得春水的加入像梦一样虚幻,可看到他认真地排练,和他们一起吃方便面,晚上在水泥地的床垫子上倒头就睡,又是那么的的真实。
春水不觉得委屈,相反体内的小宇宙开始熊熊燃烧。他不为自己的明天忧愁,只要让他开口唱歌,无论是多么简陋和狭小的舞台,他都有信心闪闪发光。
酒吧的老板是个四十出头的中年男人,留着寸头,不苟言笑。可就是这个看起来与环境格格不入的人,居然和另外几个同龄人也组了一个乐队,几个老男人基本都在后半夜上台自娱自乐。春水和乐队磨合了两天,投其所好演绎了黑豹的老歌“无地自容”。
“我还记得你和周秦的乐队上次在我这里串场,很不错,方向音乐那样的地方的确不适合你。”
“我们可以试着演出几场吗?”阿蒙激动地望着老板,上台倒是其次,主要是房东要撵人了。
老板望着春水不语,春水不好意思地说:“会给您添麻烦的……”
“你们只是在这里玩票儿,我从不付给你们报酬,明白吗?”
“当然。”春水喜出望外。乐队最小的鼓手才十七岁,拽着春水的胳膊兴奋地说:“春水哥我们去吃顿夜宵吧,吃了两天方便面腿都软了。”一旁的酒吧老板暗自摇头,悄悄吩咐出纳按天给他们结现金。
春水发了个短信说要回老家看看就再无音讯,而夜未央装修整顿完毕却很容易就通过了消防检查,袁峰心里明白,傻孩子和戚宇尚达成了某种协议。
“春水回去戚宇尚身边了?看那天戚宇尚的意思,是不想春水再和咱们有联系了。”简捷说着心里不禁一阵阵的难过。“你说老人总是爱讲门当户对什么的,也有一定的道理啊。”
袁峰沉默半晌,突然说了声“对不起。”
“什么?”
“是我不好,让你一辈子都不会有自己的孩子。好容易有个贴心的,好像又让我搞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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