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老东西,自己整天活蹦乱跳的,也让我跟着受罪,我要换东家!我可讨厌乡下了,那群老女人一定会笑话我的!路易莎太太喊道。
在忙碌了一周后,大家都累得要死,路易莎太太起初用烧焦的饭菜想让弗兰克先生回心转意,但在她自己的鼻子却先受不了了,于是这场斗争才暂时停歇了下来。
而弗兰克先生呢,说要管理地产,不做做样子怎么能行,于是他就把这个光荣的任务交给了诺顿。
你得知道这是项非常有趣的工作,他显然在胡扯,也非常轻松,不过你最好随身带着猎枪以防万一,我曾经见过有人被棕熊一口咬下了头,那血喷得老高,简直要吓死人!不过你可以试着跟他们讲讲俄语,我觉得这种凶暴的动物一定是从俄罗斯来的!等你们认识了之后也可以介绍给我,我得问问它,他们那里到底在搞些什么鬼,为什么他们那么厉害却连沙皇的脑袋都砍不下来。
于是清早,诺顿便带着猎枪和马向北部的平原走去,他漫步在边界的杉树林中,阳光尚未穿过晨雾,周围雾气弥漫,他只好下马慢慢地走。
空气里飘散着青草的香气,远方传来了蹄声,是鹿还是其他什么动物,不过却不可能是弗兰克先生口中所说的独角兽,他握紧了猎枪停下了脚步。
声音越来越大,随着太阳的升高,一个模糊的影子从雾气中渐渐显得明晰,那是一匹白色的马儿,踏着湿润的青苔,缓缓向这里走来。
骑在马背上的是一个穿着淡色外套的人,等到走近了,才能从身影上分辨出是个宽肩膀的男人,而当太阳如金色的利剑穿过晨雾的时候,那人的面庞才依稀能够分辨,这是一位十分年轻的男士,而他少见的亚麻灰色长发则懒散地披在他的肩膀上,让他看上去像林中的神明。
诺顿站在原地,他直愣愣地看着他,但对方却只是瞟了他一眼后就催马离开了,他回过头去的时候,对方已经走远,只剩下富有节奏马蹄声在林中回荡。
他觉得自己一定是产生了幻觉,那个人的发色,无比的接近古斯塔夫,但那人又怎么可能平白无故地出现在这里呢,或许他看错了,都怪弗兰克先生的幻想教育,连他都产生了幻觉。
他回到别墅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饥肠辘辘的他祈祷今天路易莎太太不要在饭菜上搞什么花样,那样的话他宁可和马一起吃拌了苹果的燕麦。
而当他卸下猎枪准备进去吃饭的时候,路易莎太太一脸狂喜地冲了出来,那神情不亚于哥伦布发现了美洲大陆:诺顿你可回来了,你知道吗,家里来了位不得了的客人啊!
谁?诺顿只想着吃饭的事情,对其他事情并不很关心。
阿斯蒂克家的小儿子,那可真是位非常非常漂亮的小伙子啊!路易莎太太笑嘻嘻地说,我从来不知道这种乡下地方也会有这样英俊的绅士,我错怪了弗兰克先生,他其实是位大好人啊!你一定得见见那位先生,我长这么大还真没有见过这样的男人,那灰色的头发,是天生的吗?等有机会我一定得问问他,不过那老头子一直占着人家年轻先生的时间,真该死!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25
诺顿从伦敦回来后大病一场,等痊愈后,他却变得越来越不对劲了。从前柔弱的小男孩开始变得沉默,并在吃饭的时候抢比他弱小的孩子的食物,虽然之后挨了揍,但他却并不在乎似地继续。
古斯塔夫的追随者越来越多,而诺顿却对此事变得冷淡,十三岁的男孩好像一夜间长大,甚至连古斯塔夫都觉得他看自己的眼神是在看小孩子。
又是一次午餐时的争夺,古斯塔夫看到诺顿准备揍那个孩子的时候伸出手阻止了他,诺顿,你在干什么?!
诺顿看到是古斯塔夫后放过了那个孱弱的小子,他撇了撇嘴,看上去并不打算解释什么。
虽然说古斯塔夫是第一个发现诺顿改变的人,但他却成为了最后一个企图阻止好友的,他本以为这是大病后的饥饿与失落,他甚至分给诺顿自己的食物,但这孩子却并不领情。
为什么要这么做?古斯塔夫问。
没有原因,王子。诺顿很平静地看着他。
古斯塔夫看了看周围的人,将诺顿拉到门外,他不想在众人面前让诺顿丢脸,但却又压抑不住自己的怒火,当他松开手的时候,诺顿已经手腕通红了。
诺顿,我得和你好好谈谈,古斯塔夫将一缕头发夹到耳后,用浅蓝色的眼睛看着对面的男孩,你对我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吗?
没有,王子。诺顿说。
你对我们的计划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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