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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妇人夹着包袱急急出门去,他又低头看手里的信,信封上什么都没写,只是封口处用封漆好好地封了,手一抖正想去拆

林小叔桐花在一边怯生生地唤。

他叹口气,摸一摸小姑娘的头顶:饭吃了没有?

还没有。

他摇了摇头,走得这么匆忙,连孩子也没喂饱,于是把信小心不弄皱地塞到怀里,就牵起那小手:走,烧晚饭去,小叔家有前几日在你家买的熏肉,想吃吗?

想!大眼睛顿时一亮。

会烧柴吗?

会的会的,桐花还会炒菜呢!

嗯,真是好孩子。

等到晚间安顿好桐花,跟她说好旁边桌面上有凉好的开水,叮嘱晚上起夜亮灯什么都要记得叫醒自己,见桐花都一一点头,便吹了灯在暗里陪她,幸好小姑娘不认床,不一会儿便呼吸均匀,已然睡熟,这才小心翼翼走出厢房,搭上门扣。

回到自己厢房,好歹有机会能看那封信了。从怀里掏出来,尚带着体温,又抚了一抚,终于拆开。里面一张不大的纸,对折着,翻开看,正面用浓墨端正地写着俩字:安好。这回有了署名:羡。

乍一入眼,林晚风差点呛着,将纸翻来覆去细细看了好几遍,确定只有这三个字,最多就是反复间抖下来一些黄沙粒,带来几许边疆风沙漫天的模样。心中憋了许久,最后吭地一声笑了出来,简直哭笑不得。

这楞木头,叫写一两个字,还真是不负所托。不,算多写了一个,是不是该夸呢?千里迢迢让人家捎信,就捎回来这仨字,也真是字字如金了。

他摇了摇头,吹灭灯火,挨着枕头躺了下来,只是怀里仍抱着那张纸,舍不得放下。人走的时候,只是焦灼麻木,跟没反应过来似的,这会儿却忽然心头酸胀,眼前湿润,真感觉想念了。这榻本来不大,但少个人怎就觉得缺了块,不够挤不够暖热的?

许是哽哽咽咽沉于心事,竟然连近在咫尺的响动也没听到,直到有个什么搭在他腰上,他心头大惧一吸鼻子正要爬起来,那只手却箍得紧完全挣不开,只能感觉到手臂上是一块块金属的冰冷触感

戎装。

作者有话要说:  有关上几章:其实表哥放在一般标准里,绝不会是个好**吧,却绝对是个可以托终身的人?他太切实了,他是那种被生活过早泯灭了那些想往的人,若不是因了白羡,可能都断不会去考虑情爱。表哥所理解的情爱,可能一直更偏向恩义和责任吧?但表哥又真的很贴心,放给一般人可能觉得不够光彩夺目,但对于某些特定的,心灵有过创伤或极其渴望温情的人,怕是很致命的吧?那种几乎静态的,长年累月的,给了就不会变的贴心的照顾和悲悯。这大约是他吸引这类人的原因?【笑】

☆、三五,忽至

大惊之下的心口骤跳慢慢平息下来,转而因为另一种原因而激荡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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