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尽了办法,后来才打探到以前老朱去给那位轻尘君送信,去的是英租的某某街。他在报社周边等了将近一个多月也没等到轻尘给报社发信,便去那条街上打算挨家挨户敲门问。
只是没问到姜家。
因姜家当时已经败落,死了好多人欠了一屁股债还被徐老视为眼中钉,他们正把那房子挂着售卖的招牌,搬到老街巷去住了。
越没找到他就越惦记。后来因为在燕京缺课许久,他几次被勒令回校,迟林想着回了燕京也要被那死了宝贝鱼的副校长穿小鞋,还不如留在天津的大学圈内。那轻尘君肯定是天津的教员、学生——最起码也是个文人,只要在天津混,早晚有一天能看见她的文章。
以前迟林对女人还不如对对照组果蝇感兴趣。轻尘君一下子激发了他对于所谓婚姻的无限想象力。
迟林越酝酿越觉得——这是命中注定的真爱,这是灵魂相知的火花!他和轻尘君只要一见面,肯定都能在对方眼里看见天雷勾地火——
他们就是驴肉配火烧,羊肉配孜然!
再加上当时刚刚开校的南开大学正在四处挖教员,给的工资够迟林每天买点高价洋酒喝了,他见钱眼开,立刻决定留在天津。
本想着,最多三五个月,就能找到轻尘君了。
却没想到,这一等就是三四年。他只记得自己十几日前在办公室内翘着脚喝着茶,翻开《大公报》,就看见了一篇文笔熟悉,考证方法也颇为熟悉的文章。只是署名不再是轻尘,而是徐朝雨——
渭城朝雨浥轻尘!这……这是轻尘君的本名!
他登时光着脚站了起来,打翻了热茶全淋在大腿上也不自知,举着报纸,两颊发麻,忽然跌坐在椅子上作阮籍穷途之哭。
办公室内的其他先生看多了他发神经,倒也无动于衷。
忽然听见迟林两只大手捂脸,双肩颤抖,漏出一丝呜咽:“我可算找到你了啊媳妇!你再不出现我就要被人当成一把年纪没人要的神经病了啊!”
办公室内无数先生昂起来,彼此交换着惊恐又好奇的眼神——迟疯子刚刚说什么?媳妇?!
那时候敢在办公室里喊媳妇,这会儿见了面,他一个字儿也崩不出来了。
对面坐了这样一位人物。
跟圣母玛利亚似的后边围绕着一圈圣光对他微笑。
他不是来拜的博士,而是她脚边顺从的羔羊。
他的麻绳夹脚人字拖,他的勒蛋廉价西装裤,他的高开叉诱惑长马褂,都变成了赤|裸裸的笑话。
这真是,银角大王手底下的小罗喽也妄想吃唐僧的里脊肉了。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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