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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这么些年,陆胜天一直觉得以后他能过好日子全在一对龙凤胎身上。而这个误会最后让他放弃了逃跑,他带着金条找了一个非常偏僻的小镇住着。打更的工作也不要了,反正卖一根金条的钱还够他花很久。他打算看看方娴这事最后怎么解决再说。如果方娴真被判了刑,那么她要是没欠钱并且判的时间不长的话他就再等等,照顾照顾两个孩子他也认了。可如果欠了钱,那他可就管不了那么多了,方娴再漂亮他也不能为她搭上后半辈子是吧?

这个时候陆胜天还不知道方娴已经把他告了,他还以为自己留了字条就不算偷,于是吃了一大碗红烧肉盖饭的他睡得很是香甜,殊不知,他自以为藏得很好的金条在这时,不翼而飞……

☆、第34章陈源的心意

这世上最痛苦的事情是什么?对于吃货来说那是想吃美食张不开嘴,对于单身来说则是情敌长得比你还美,而对于现在的陆胜天来说,那绝对是到手的金条自己长腿。他就想不明白了,放得好好的东西怎么会不见?!他租的是一室一厅的小房子,而且房门啥的都还挺新的,他还特意把门锁都换了!

陆胜天把屋里和客厅反复找遍了,连厕所跟厨房他都仔细翻个遍,可就是没有你说这事邪门不邪门!

怎么办?!除了报警他还能怎么办!

于是陆胜天赶紧收拾东西带着身上仅有的现钱去报警去了,结果人家警察没帮他找金条倒先把他扣住了,原因是:盗窃。

镇上的警察同志问:“你那金条是从一名名叫方娴的女士那里偷的对么?”

陆胜天说:“对对,不对!是拿的,警察同志,我跟方娴认识,这金条真是从她那儿拿的,我还给她留字条了的!”

警察同志做着笔录头都不抬地问:“那她同意让你拿了么?”

陆胜天有点心虚地说:“同、同意了。”

警察同志抬眼看向陆胜天,“可这是她亲自报的警,她要是同意了她为什么还要报警?”

“啥?”陆胜天这一听可把肺气炸了,“方娴这个臭娘们儿,居然是她告我偷东西?”

警察同志没回答这个问题,但是陆胜天是绝对跑不了了,他未经方娴允许拿了方娴的金条,并且没有自首的表现,以及欺骗执法人员,因此被暂时拘留在庄河镇公安局。

市局说有消息显示陆胜天跑到了庄河镇上,本来镇上的警察还想着怎么找到这小子呢,没想到他居然主动送上门来,真真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啥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就是啊!

第二天陆胜天就被送到了市公安局,由那边接手他的盗窃案。陆胜天在心里把方娴骂了个底朝天,咒她最好永远都不要在他面前出现,却完全没想过,自己定罪之后也是要判刑的,搞不好比方娴判得还要久。

陈源给陆惜杰打电话说陆胜天自己送上门被人抓了的时候,险些乐抽了,这人一但犯起傻来也是够要命,还真当方娴是什么好东西?

陆惜杰说:“我估计他跑的时候肯定没想过方娴会告他。”

陈源知道些内幕,便也认可这个说法,“对,据说他拿着那些金条走的时候给方娴留了字条,大概在某种程度上也确实是有想法照顾那两个孩子,所以他可能压根就没以为自己是偷盗。”

陆惜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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