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修真天条(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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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林轩一怔:“难道这样就可以避免大祸临头,那位凝丹期的前辈就会收手不杀了。”

“当然。”厉海表情惊奇,有点疑惑的道:“难道师兄没有听说过修真界的天条?”

“天条?”林轩摇了摇头,装出一副不好意思的表情道:“小弟平时不喜欢百~万\小!说,也从来没有听长辈讲过,还要像师兄请教。”

这话当然是骗人,林轩经常来藏百~万#^^小!说,不过都是查资料,也就是说,对自己修行有益的书才看,关于修真界天条什么的,倒真是第一次听说。

装傻充愣是林轩的拿手好戏,厉海丝毫没有怀疑,这人也确实喜欢讲话,难得有修为高深的师弟像自己请教,正中下怀,当下滔滔不绝的讲了起来。

修真界的残酷是众所周知的,林轩入谷这几年来,虽然没有外出历练,但耳濡目染,听也听过了不少,世俗间还存在着法律,但修真界可没有那么多规矩,谁的拳头大,谁就是老大,讲出来的话歪理也就变成了真理,凡事都用力量解决。

什么一言不合惹来杀身之祸,或者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惹来杀人夺宝的事情天天都在发生,严格说来,其实不存在什么正邪,修真者都是凭力量,凭自己的喜好行事。

不过凡事没有绝对,修真界虽然天天上演腥风血雨,但多少还是有一点限制,这也就是厉海说的天条了。

内容是这样:门派与门派之间,或者门派与散修之间发生争执,不论有什么样的深仇大恨,只要一方认输,并自废修为,这是对散修,对门派不仅要求门里的每一个成员自废修为,而且还必须将门派解散。

只要做到这一点,另一方就算有再大的仇恨也不许再为难寻仇,否则就会成为整个修真界的公敌,被追杀至魂飞魄散。

这是铁律,万年来从来没有修真者敢违反。

对于凡人来说,除死无大事,可对修真者来说,失去力量,成为碌碌无为的普通人才最痛苦,这是比死更难的选择,而且自废修为是不可逆的,也就是说以后再也没有修真的希望了,放过他们的一方也不用担心留下后患,会被寻仇。

这天条已经延续了数万年,是谁定下的,为什么会定下现在已经说不清楚,反正从来也没有人违背过,其实对于百分之九十九的修真者与门派来说,成为了高高再上的“仙师”,都不愿再做回凡人,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愿意自废修为的事情屈指可数。

所以凌云门虽然仅仅是四五流的小派,可这个消息传出以后,还是引起了轰动,尤其是附近几千里范围内的修真者,无不闻风而动,准备参加宝物交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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