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手,别到处乱抓。”
东西准备好后,两人顺着林道向着太阳的方向散步。别墅身后是大从大从红色的天竺葵,宋昂摘了一束拿在手上,拨弄着花瓣玩。他的鞋跟沾满了泥,裤腿上也溅了一些,露出一截纤细的脚踝来。宋明武看他在前面跑,一不小心差点摔一跤,拨开头发朝他吐舌头。
“后来他还找过你吗?”
“没有。我估计我得罪他了吧。”
“没关系,你还年轻以后还多的是机会。”
宋昂并不在意周建,他低头看着怀里的花,“职场虽然是非多,但是我觉得还是很有挑战性。毕竟这段时间工作我自己也有一些成就感。我只是没想到文姐这么快就要走。不到一年时间职位调来调去,刚熟悉又重新开始,没意思。”
“可能只是碰巧撞在了一个不好的时间上。没事的,大家都一样。”
“你那个时候当警察就是一条路走到黑?”
宋明武回忆道,“嗯。因为当时考警校还是很不错的选择。我有个叔叔是当警察的,我小时候很喜欢跟他在一起,觉得当警察很威风。我们那个时候年轻小伙子流行看港片,警匪片风靡,对警察也很向往。你想想你往天台上一站,黑风衣,枪口指着对手说,对不起我是警察。别说小姑娘们觉得帅,我们那些男孩子也向往那么一出。”
“那你们还真是挺…….”宋昂想不出一个词来形容,“简单的。”
宋明武蹲下`身子来,给他捉了一只漂亮的瓢虫放在花上,“我觉得也挺好。不用想太多。想太多反而很难做决定的。喜欢什么就做什么,就是这样。”
“如果黄海平没有死,你是不是会一直做警察?”
“嗯。我会。”
瓢虫爬到了花心里,一头钻进去找不到了。宋昂翻来覆去也没发现小东西的踪迹,所幸不找了。他在树底下发现一只橙黄色的武功,两只指头那么粗,速度也很快,它身上油腻腻艳丽的橙色有点让人恶心。宋昂随手捡了跟树枝去戳它,一戳就不动了,躺在地上装死,等一会儿它悄悄蠕动一下`身体,发现没动静了乘机往土里面钻。宋昂眼明手快直接将它挑了起来。
蜈蚣缠在树枝上惴惴不安地挥舞它的两排小脚,它一半尾巴还吊在空中,费力地往上蜷缩去勾树枝,尝试数次之后失败了,徒劳地坠在下面,紧张而神经质地保持着收缩的姿势。
宋昂把树枝放在地上,它几乎想都没想就钻进了泥地。
“以前我们大学里面有个同学喜欢养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比如蜥蜴、蜈蚣、蛇、蜘蛛,他还养过蝙蝠,给它喂带血的肉。我们都怕最后那只蝙蝠真的会吸血,所以就向宿管投诉。后来他把蝙蝠放生了。结果有一次,一个女同学晚自习回来,当时可能太晚了她又是一个人,被蝙蝠袭击,吓得半死。那只蝙蝠倒是没有吸血,就是往她身上抓了一道,她从下坡道摔下来摔摔骨折了,很长时间没有来上课。”
“后来呢?”
宋昂笑,“我们都说如果当初养着它也许它并不会惹祸。可是把它放生了它反倒是弄伤了人。后来校方补偿了那个女孩子一部分医疗费,事情就了了。也没有再见过那只蝙蝠。我那个朋友倒是有时候还惦念起,说什么毕竟是养过,一天两天也是情分。那个女生出事后他还很气愤,说肯定是那个女的吓了他的蝙蝠,蝙蝠才抓她的。我们都骂他不懂怜香惜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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