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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要我说,我海言喜欢过啥,我想了想,我说我喜欢爹喜欢娘。

又要我说,我海言爱着啥,我想了想,我说我爱着莲乡的河湾和海越。

我不是从来就喜欢海越。在小时候,特别的烦他。

真的。

那个时候不断地希望自己的娘从来没有生过那个小鬼。

大家都说三、四岁大的小屁孩记不住事儿,但海越出生的事儿我真的都记得,虽然有些模糊,但确确实实是记住的。

那年雨季刚过,空气潮润,本来应该酷热的天气突然反常了,突然之间变得清爽凉快。我趁着大好天气去摸鱼。都说莲乡的孩子都是先会游泳再会走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们怎么会游泳,应该是,我们在母亲孕育的时候就学会了在水中生存,从母体出来,我们也是在莲乡这样的一个水乡里长大的缘故?

和我一块儿摸鱼的,是一群小孩儿,其中有一个算的上是和我特‘铁’的,是我家邻居的小孩儿,名字叫豆芽,至于他为什么叫豆芽,其原因应当是他长了一颗硕大无比的脑袋,却是一副小小的身子板儿。他走路的时候,大脑袋随着小身子板一晃一晃的。

我在四岁的时候,就个头不矮,成了孩子们中最高的,体格最好的,那个时候我就俨然成了孩子王,独立的领着一群未上学的自由小鬼们兴风作浪。

当然,上了小学的孩子们通常是不会和我们一起玩儿的,他们有一个独立的小王国,他们懂得字,手里也有玩具枪,我们一群没有上学的小孩儿都是站在一边眼巴巴的看着的。后来我自己研发制作了一种木头枪,于是周围的小孩儿把我捧得高高的,更加什么都听我的。其实那种感觉挺好,尤其是指挥大家游戏的时候。

我们平时最爱玩的游戏无非就是摸鱼和打枪。摸鱼通常是分成两组,看哪队人马摸鱼摸得更多。打枪也是,不过比摸鱼难,打枪涉及到我们怎么躲,怎么布置陷阱或者怎么派遣卧底去对方的队伍,然后趁对方一个不注意把他们都统统一闷全死。这些个游戏,其实就算那支队伍输了,也不会去罚钱什么的,但是小鬼们吗,这二两脸皮其实比谁的都厚!谁愿意输?

豆芽基本上都跟在我的队伍里,一直都跟在我的身后。打枪的时候他就帮我捡小石子,摸鱼的时候他就拿着竹篓一直跟在我的身后。我整日和豆芽泡在一起,就差我每天晚上去他家和他一起睡。一次我们和另外一拨孩子打游击,本来是铁铁的要输了,可是豆芽同志英勇献身,冲上去把对方其中的一个根据地给炸了!他自己也英勇献身,被□敌人揍了个底朝天,连裤子都快磨出了洞,露出了屁股。我一挥我那木头手枪,吼了一声冲,大家都呼哧呼哧的一窝蜂跑了上去给无比英勇的豆芽同志报仇雪恨。

豆芽挺惨,被敌方揍得鼻青脸肿,等我们散伙了之后,我扶着他回家,他一边呲牙咧嘴一边傻笑。

我一身的江湖义气十足,搂着豆芽道,“豆豆,我们当拜把子兄弟吧!”

豆芽继续惨不忍睹的笑,头点的像老母鸡啄米,然后一个立正,双手抱拳,“大哥!受小弟一拜!”

我当时也抱拳回礼。我俩人真当跪在了河湾的边上,往地上磕了三个头。我怕疼,没狠磕,可豆芽心瓷实的很,咚咚咚的磕了三个大响头,等他起来看着我笑嘻嘻的时候,大大的奔儿头都是红红的一片。配上一张花花绿绿分不清上面粘的是泥还是草汁的脸,跟小花猫似地,挺逗。

我一直把豆芽当成我弟弟,他也确实很老实,我说啥他也都听,一个命令下去,他跑的能比猴子还快,让我有面子的很。

谁料到,我娘真的给我生了个弟弟。我娘生出来的那个,简直!唉,没法提了,不如豆芽的十分之一好!

那天,我还在水中摸鱼,猛的感觉到豆芽在我身后拉了我的腿一下。我猛的一瞪,从水里浮了出来,我抬头瞪着豆芽,生气道,“你干什么!马上就要到时间了!我们还输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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