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件事情,我兴许确实,说给他听过。
本仙君飞升成仙前在尘世的那几年经历的糊涂事,恐怕都和衡文絮叨过一遍或数遍。但那件事本仙君认为仍值得一说,确实有道理在。
2009-9-1316:39回复
乔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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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第十章
因为那件事是本仙君从人到仙的几千个年头中,唯一能和“情”字沾上边的事。
我做凡人时唯一一次倾心恋慕。
本仙君那时候少年正意气,整日在市面上冶游玩乐,自以为风流。某日在长安街头蓦然回首间,见一佳人倚栏而立。只这一眼,她就成了我命中的劫数。
她是青楼的歌妓,绫罗十匹换她清歌一曲,黄金百两才能与她一夜春宵。我豪掷千金,轻换佳夜,不肯让她委屈在床上与我假意鸳鸯,夜夜闲话闲坐,想尽办法讨她欢心,只为了让她心甘情愿地跟我说句喜欢。
结果,她没爱上我,反而瞧上了一个穷酸秀才。
她将我送她的珠宝首饰,古玩玉器,名砚宝琴一一变卖,供那穷酸赁屋读书,上下打点,参赴科举。结果穷酸金榜题名,高中状元。一顶粉轿将她抬进府内,二人终成眷属,她成了他人妇。街头坊间,多了一段可传千古的佳话。
我就是那佳话中做帮衬的冤大头。
情关惨败,本仙君那时的颓废可想而知。我白日酗酒,夜晚吟诗。伤春的小李,悲秋的韦庄,十年一梦醉扬州的小杜,凄诗凉词,首首皆能倒背。从旧年重阳伤情到来年端午,她去庙中烧香,我在大殿中将她拦住,问她那秀才究竟比我强在哪里,我待她一片深情,她却倾心于一个秀才。
她向我道,公子口口声声说情,其实并不懂什么是情,自以为倾心就是一掷千金,恋慕就是赠奴宝琴香扇,玉镯金钗。相公当日虽穷,却能与奴以心换心。公子是豪门少爷,恐怕连路边的馄饨面都没吃过,误把意气当真情,岂能明白两情相悦时,彼时你中已是我的道理。
我黯然出寺,踯躅街首。一年多的相思苦伤情愁,竟被她说成一时发热,一文不值。
我在街上看身侧烟雾缭绕,难道只因为我没吃过馄饨面,我的情就不叫情?
我颓然踱到烟雾缭绕处,矮桌前拖过一张小凳,坐下黯然道:“老板,来碗馄饨面。”
喝下那碗面汤后,我成了宋珧仙。
衡文假惺惺地宽慰我道:“命,这就是天命。天命不可违也。”
是了,衡文曾如此奚落过本仙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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