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 腰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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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秦风,别出什么事,早点回来。”

虽然不知道秦风是去做什么,但就算是秦风回去再捡漏,莘南冯永康等人也不好意思跟着了,毕竟今儿已经沾了不少便宜,做人要知足。

“我知道了。”秦风点了点头,对开车的谢轩说道:“送哥几个到学校之后再回来接我,咱们电话联系。”

“好嘞,风哥。”谢轩答应了一声,眼神有些关切的看了秦风一眼,这些人里面,或许只有他才知道秦风要去做什么。

“秦风,要不……我陪你去逛逛吧?”等到面包车开走后,秦风才发现身边还留下了个人。

看了看韦涵菲那被刀片划了个口子坤包,秦风摇了摇头,笑道:“别介,划破包没事,衣服要是被划破了,我可担不了责任。”

“那好吧。”

韦涵菲是个聪明的女孩,她能看出来秦风并不想被人跟着,当下说道:“我去爹地那里,好几天没见他了。”

虽然这次只需要投资二十五万,但是韦涵菲还是想和父亲说一声,毕竟她现在所有的钱,都是韦华给的,有大额支出的时候,她还是会征求父亲意见的。

“帮我问韦老板好。”秦风点了点头,目送韦涵菲的车子驶出停车场后,抬手看了下表,正是下午两点一刻。

“上午休息好了,下午应该干活了吧?”

秦风摇头笑了笑,抬脚往潘家园走了回去。盗门行窃是其生存的手段,但偷到了秦风朋友的身上,这件事却是要对方给个说法。

在以前的时候,盗门一般以省为界分,每省都有一出名的贼王,虽然说不上统领全省的小偷,但只要在这地界混饭吃,就必须每月给贼王上供。

由于各地界泾渭分明,所以一般的人很少跨界作案。但是人都有个三亲六故,小偷们自然也是如此,不在自己地界外作案,不代表着他们不能去别的省份。

如果是有身份的盗门人去到别的地界,往往会知会当地的同行,而当地的盗门头目也会背下盘缠送上。以求对方不在自己的地界出手。

偶尔也有没知会对方的事情发生,就像是秦风这样的,他知道在潘家园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一定就是盗窃团伙的聚集之地。

但秦风之前并不想和对方拉扯上什么关系,所以并没有展示自己的存在,不过那些人既然偷到了自己人的身上。秦风就必须出面了。

一阵秋风吹过,秦风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悄无声息的钻入到了潘家园拥挤的人群之,秦风的腰微微弯了一些,个子看上去像是突然矮了几分,混在人群里毫不起眼。

下午两点多,还不到收市的时间,此刻的潘家园正是一天人最多的时候,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们。在一个个摊位前品读着那种厚重的历史。

“用刀片的?真没技术含量!”

眼睛漫不经心的从一个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身上扫过,秦风刚刚清楚的看到。这哥们用刀片将一个年人肋下的皮夹克划开,从里面夹出了个钱包。

秦风装着被人挤过去的样子,和那个年轻人撞了一下,似乎是做贼心虚,那个年轻人踉跄了几步,却是一句话没说就钻到了人群里。

在盗门之,是有各种偷窃工具的,就像是盗墓贼的洛-阳铲一般,但是应用范围最广的,无疑还是刀片。

八十年代生产的飞鹰刀片,到了时至今日,恐怕最大的买家就是盗门人了,如果上街行窃不带这物件,那都不好意思见同行。

在人群偷窃的小偷,叫“插手”,其徒手行窃的叫“清插”,借助剪子、刀片等行窃的,叫“浑插”。

不过用刀片割包割衣服的“浑插”手段,却是偷窃手法最低劣的,像那些真正的老贼或者贼王,他们出门,身无长物,就是靠着一双手。

只要被他们看上了,不管对方钱包藏的多隐秘,他们都能用两根手指头将其夹出来,还能做到让失主一无所知。

所以在以前群众抓到小偷之后,往往最常干的事情,就是用砖头砸他们的手指,有时候要是看到一些手指残缺的人,十有就是从事过这个行业并且学艺不精的家伙。

俗话说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在刚才那一撞之下,秦风已经将年轻人浑身上下摸了个遍,除了那个年人的钱包之后,秦风那件夹克衫的腰间,还多了三个钱包。

“生意还真不错啊,今儿一天偷了那么多,这些贼也不知道收敛些?”

秦风摇了摇头,紧走几步追上了还毫无所知的失主,不动声色的将他丢失的钱包放了回去,同时拍了拍年人的肋下。

肋骨处是人身上比较敏感的位置之一,被秦风这么一拍,那年人顿时反应了过来,低头看去的时候,面色不禁大变。

就在那年人庆幸钱包未失的时候,秦风已然钻入到了人群里,他刚才在潘家园转悠了一大圈,一共发现了六个蟊贼。

二十分钟过后,秦风离开了潘家园,此时在他的腰间,足足放了十八个钱包,这些钱包,都是那些小偷们早前偷的,秦风也不知道谁是失主,只能都拿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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