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两人站在医院前的马路上,伸长脖子张望着。胡蝶见状,忍不住开口道:“爸妈,不用叫车了吧,公交站又不远。”
从这里乘出租车回家的话,大约要二十几块钱,对于当时月收入只有几百块的父母来说,几乎就是一整天花销了。
“不行不行!你身子还没好呢!”朱飞雁立即反对。
“可是……”胡蝶还想说什么。
“那个……小蝶啊,如果你不想乘车的话,我背你回去吧。”胡冰搓着手,见她面色如常,才小心翼翼地说道。
一个父亲对女儿说话的时候,居然有几分巴结讨好的味道。胡蝶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还未到四十岁,便已经有些佝偻了,生活磨去了他的锐气,只剩下苟延残喘的姿态。她突然觉得喉咙里像梗了什么似的,很难过。
此刻朱飞雁已经拦下了一辆出租车。胡蝶最终拗不过母亲,上了车。她知道,若是她真不愿坐车的话,她的父母说不定真的会把她背回去。
她是不幸的,因为她的父母彼此间的关系,注定了她不可能像别的三口之家一样享受家庭的温馨。但她又是幸运的,因为他们都是爱她的,这份爱甚至远远超越了普通的家庭。尽管随着她的成长慢慢地意识到了这一点,但她从来也没有想过,小时候的自己竟是如此的任。
有时候,过分的溺爱反而会毁了孩子。这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而是一种悲哀。
“爸,妈。”胡蝶轻声唤道,见两人同时扭头看着自己,她顿时有些别扭地低下头,避开他们问询的目光,“……对不起。”声音细若蚊嘤。
沉默。除了广播里悠扬的音乐,车里一片寂静。
“在生死一瞬的时候,我想通了很多事,以前……是我太任了。”说完,胡蝶也不管父母有什么反应,直接转头看着窗外哼歌。
好吧,她承认她就是个别扭小孩。意识到一码事,要承认错误又是另一码事。其实以她的子,说出“对不起”三个字,已经算得上觉悟很高了。那种痛哭流涕忏悔过去,然后指天发誓痛改前非之类的事,是打死她也不会干的。
未来要怎么样,是做出来的,不是说出来的。
广播里放的是刘德华的《中国人》,在胡蝶的记忆里已经算老掉牙的歌曲了。但这个时候听起来,别有一番感慨。
嗯,这歌貌似就是在九七年,香港回归的那阵子火起来的,时隔一年,这股余热还没消。胡蝶百无聊赖地想道。改天写几首未来的流行歌曲出来卖了,赚几个钱,应该不算侵犯版权吧?
另一边,胡冰朱飞雁诧异地对望,似乎对女儿的突然改变感到不解。最终,两人什么也没说,但眼神,却是欣慰的。
到家了。
是朱飞雁付的车钱。这个节俭之极的妇女,可以为了省一块钱的公交费,步行半个小时,却也可以为了让女儿少走几步路,给出一天的生活费。
胡蝶和母亲住的是老式的公寓房,六层楼,没有电梯。不过她家住在二楼,楼梯爬上爬下,倒也不算太吃力。房子是普通的两室一厅,装璜很简单,但是打扫得很干净,所以感觉还不错。
这个时候的不夜城,尽管已经高楼大厦林立,成为全国屈指可数的大都市。但实际上,像他们这样的工薪阶层,大多数住的还是这样的房子,要不就是更差一点的木结构老房。
胡蝶想起来,一过九八年,不夜城常年不变的房价就开始飙升,到她“死亡”的那个时候,同样的房子,价格几乎是现在的十几倍。若是能趁着这股涨价大潮,做房地产生意,定能赚得盆满钵满。
不过,虽然母亲勤俭节约,家里也有个几万元的存款,但要买房却是远远不够的,更别提炒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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