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了新的住处,林睿并没有萧逸想象中的兴奋,反而显得有些不安,无论萧逸干什么,都要寸步不离地跟在旁边,生怕萧逸走丢了似的。
萧逸好生安慰了几次,却没多少效果,只好听之任之,心想过段时间等林睿熟悉了新环境,应该就会好了。
在兴州城转了几天后,萧逸找到了他的第一份活计——帮一家名叫“贤知阁”的书肆抄书。
说起来也是有缘,这家书肆便是他上次买《兴史》的那家,书店老板也还记得他,看了萧逸当场写的一篇字后,便拍板定了下来。
萧逸上大学的时候加入过书法协会,毛笔字写得十分不错。谈好了价钱,他便从书店领了笔墨纸张和要抄的书本,慢悠悠地回家去了。
抄书这活计,比起烧火煮盐轻省多了。萧逸每天只用四个时辰来抄书,二十天后,第一本书便抄完了。拿着领到的一千三百文钱,萧逸心中感叹,果然知识就是金钱,古人诚不欺我!
对于萧逸整日呆在家里的行为,林睿是十分高兴的。萧逸抄书的时候,他便安安静静地呆在一旁,睁着那双又黑又亮的眼睛瞧萧逸写字。萧逸用笔蘸了墨,在桌上奋笔疾书,偶尔抬头看看林睿,只觉得心中宁静一片,仿佛一辈子的美好时光都尽聚于此了。
这天,萧逸抄完了新的一本书,待墨迹晾干,便用包袱裹了。嘱咐林睿好好守在家里,不要乱跑之后,才出了门。贤知阁在城西,与萧逸所在的朝安巷隔着好几条街,萧逸花了半个时辰的功夫才走到。
书肆的陈掌柜见萧逸来了,忙招呼伙计上茶,自己则亲自把萧逸引进了后堂。萧逸注意到,今天书肆里的人很多,几乎是平常的三倍,而且多数是长衫打扮的年轻学子。在后堂坐下后,萧逸就笑着道:“陈掌柜,今天书肆的生意很好啊,居然来了这么多人。”
陈掌柜不在意的摆摆手:“也就是乡试的时候人多点,平时还不是就那样。我也不指望能挣多少钱,不过是养家糊口罢了。”说着,翻看起萧逸新抄的书本,见上面字迹苍劲有力,笔画行云流水,端的是一笔好字,不禁赞叹连连。
萧逸这才知道,原来是三年一度的乡试到了,贤知阁就在考场的对面,近水楼台先得月,难怪来了这么多人。
陈掌柜陪萧逸坐了一会,伙计便进来说外间有人要买书。萧逸刚刚已经拿到了银钱,也不想再呆下去,趁机提出告辞。陈掌柜虽然很喜欢和萧逸聊天,有心要多留他一会,却也知道今天是没时间了,只好让伙计代自己送萧逸出去。
出了贤知阁,萧逸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绕道去西市买了一只小母**。林睿最近挑食得厉害,怎么哄都不肯多吃,昨晚睡觉的时候,林睿突发奇想的想要吃**。大半夜的,萧逸上哪给他找**去,只好答应今天炖**给他吃。
因忘了带篮子,萧逸只好把包袱栓在肩上,像抱小狗似的,把小母**抱回了家。进了家门,外院并没有什么声响,萧逸估计林睿是呆在内院,便自顾自进了灶房,把小母**装进篓子里,再在上面压了一块木板。确保小母**不会跳出来后,方穿过垂花门,进入内院去找林睿。
林睿仍然呆在书房,此时他正坐在桌前,聚会神地摆弄着萧逸那个用青花瓷做的笔洗。萧逸见林睿没注意自己,便没有惊动他,转身去了灶房烧火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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