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六)(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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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跟老大同桌吃饭,不过这顿饭吃得不太香。

首先,气氛不对。

穿越後以来,除了一两次在太后那里陪吃之外,基本上我都是自己一个吃饭的。而我吃饭习惯不需要其他人服侍──谁叫我骨子里是个平民百姓,像老大那样被一堆人簇拥着吃,压力会太大,结果会导致消化不良。所以平日我会把人全赶走,自己一个人关着门吃,喜欢吃什麽自己夹,多麽的自由奔放啊!

现在身边多了一个人,却比我一个人吃还要「清静」。

食不言丶寝不语,老大吃饭当然不会像我以前在家跟小芬和阿嗣一起吃饭那样,嘴巴塞满东西还在叽叽喳喳,言不及义地说些学生的糗事丶同事的八卦还有新闻和电视剧之类的话题了。看老大正襟危坐丶一板一眼,一口一口的细细嚼丶慢慢咽,简直就像是茶道表演的样子,害我看着都觉得累了。

其次,规矩太多。

当我第五次看着同一碟肥**白菜的时候,蕙兰在我身边小声提醒:「娘娘,进菜不应过三箸,奴婢给妳夹白片可好?」

这不知道谁发明的规矩是说,每道菜不该吃超过三口──我怀疑是不是怕被人下慢毒药,因为不容易试出来,所以索全不多吃,这样就算真的中毒也不深了。平日我才不管,关起门来爱吃几口就几口,不过因为胃量小,总会剩下来的,总算没有太坏规矩。但老大也在,就不能这样子了。

我暗叹口气,能说不吗?唯有脸上淡然丶心中郁闷地点点头,这祭品白猪片虽然比较油腻──因为他们觉得脂肪多的部分才叫「好」,送来我这里的当然都是「好东西」──不过为了增肥,我就想出让他们做现代一般京沪菜馆都有供应的蒜泥白──把切得像纸那麽薄,再沾白醋蒜泥吃,这味道还蛮ok的,而且又不会过腻。

今天大概因为是我主场,菜色都跟我平日吃的口味一样。口味迁就了我,数量就要迁就老大──他大男人一个,下午拉过弓骑过马,还可能跟一些赤膊大汉在布库场上大战了几个回合──虽然我觉得大家不会敢真打,不过也不能放水得太过分,所以他才能练出一身肌──现在还不让吃饱就太不人道了。而要喂饱老大,需要很多个「三箸」,所以菜特别多。别以为他平日晚上没有正式御膳就等於没吃什麽,那些「点心」其实跟吃晚饭差不多,只是形式上没那麽正式,也没有饭吃而已──真正的御膳在太后那里见识过了,一桌子放得满满的,太后吃了的只有十分之一,其馀的不是赏给宁寿的人,就是赏到外面给各後或皇子公主那里去了,倒是没有浪费掉。

这算不算是变相的一家人一起吃饭──就算不能同桌而坐,总算是吃着同一碟了?

最後,是我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继续努力养胖自己。

那个ooxx的问题一天不解决,我越健康就越危险。回到厌食症的老路不好,但这样子养下去又怕会出事…卒之我每吃一口,就在这问题上纠结一次…

直到老大放下碗筷,我的感觉是松一口气──终於吃完了,好辛苦!

蕙兰把今天份的人参乌**阿胶汤递上,道:「娘娘,是时候进汤水了。」本来是叫「进药」的,我为免打击自己的积极,要他们改称为汤水了。瞥见老大盯着我,於是主动解释道:「皇上,李泰建议臣妾每天进些阿胶,可改善体质。膳房的人做得不错,您要不要尝尝?」他不会看着觉得馋吧?不过人家碗里的永远比较香,尤其是自己没份儿的,这倒真是人之常情。

老大摇了摇头,道:「阿胶是妇人进补之物,男子平常不需进用,妳自管喝就好了。」

那你盯着我干嘛?我低头喝汤,肚子里哼哼:「皇帝的心思妳不要猜啊不要猜,比不要phonehome的et更难解啊更难解…」

吃饱喝足,老大说要到外面坐坐,是夜正当初十七,欣赏月色正好云云。能够把两个人在房里玩困兽斗的时间推迟,我自然求之不得。於是老大一马当先走在前头,我跟在他後面大约一步之处,李德全跟在我背後大约三步距离,然後还有拉拉杂杂十几个人,手上拿着茶壶啊丶椅垫啊丶甚至马扎啊之类的东西,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向着承乾的小花园走去。

皇帝出巡,不管巡的地方有多近,跟在後面的尾巴总是很夸张的。

这个队伍的样子,让我想起以前在孤儿院里,小孩子集体外出,一定会被神父修女勒令一个接一个排成一列,每个人双手都要搭着前面那人肩膀,排成「火车队」以免中途有人掉队。於是我们那时其中一个最喜欢玩的游戏,就是在院前的空地排着队,边走边扮火车叫,隆隆隆隆…砵砵,转弯了!有时还会有两人双手互握举起,走在前面扮作山洞,让火车大队在中间通过。「山洞」有时会倒塌,於是「火车」中间给截断了,为了归队,掉了队的尾巴就会沿着火车头走过的轨迹,一直在後面追着跑,直到会合为止。这样做的难度很高,一来火车头总是使坏,让人追不上,二来如果队中有些人小腿短的年幼孩子,要迁就他们就不能跑太快…这样听起来十分无聊,但是一起扮火车其实真的很开心。神经兮兮的我,三十几岁还老得起脸皮跟院里的小孩玩这套,奇怪的是小孩子的玩乐品味真的二十年不变,比一国两制还稳定,在这种高科技年代,对这种游戏还是乐此不疲。

这麽无聊的游戏,也曾经让我由低潮中重新振作。

几年前,在我心情最低落的时候,白天如常上班,晚上却总是失眠。就算勉强睡着了,一两小时後就会醒来,然後再也睡不回去,唯有躺在床上瞪着天花板等天亮。过了一个半月这样的生活,让我累得几乎连话也不想说。我知道这样不好,但实在如无必要连床也不想下了,更别说到处走走散心。最後阿嗣在某个周末走进我的房间,一手把我身上的被子掀走,把躺在床上挺尸装死的我,不由分说的拦腰一抱扛在肩上──吓了我老大一跳,看不出来他居然这样有力,还顾得上出门时给我提了双鞋子──卒之我穿着睡衣,蓬头垢面地被丢上车,直接载回院里,给小孩子扮了一整个下午的火车头。回家的时候,我整个人散架了,还是阿嗣把睡着的我背着回去直接丢上床,那天晚上却是我那段时间中第一次安安稳稳的睡到天亮。

对於阿嗣突然暴的行动,我只有感激──那天回家的时候,我穿着他的外套,趴在他不知道什麽时候已经变得很宽厚的背上,听着他碎碎念道:「小时候妳背过我,现在我大了,要背起妳卓卓有馀!」说着颠了颠背上的我,又道:「小芬的想法也是一样,妳以为不说出来就不让人担心吗?难受了就要说出来,别一个人躲起来挺尸装死。晚上睡不着,要是想找人说话,来叫我就好了,我的工作时间不规则,妳不用怕吵我。不然就是起来做点什麽别的事情,也好过黑漆漆的一个人躺在床上,只会想着往事钻牛角尖。有空做些让自己快乐的事情,甩了那混蛋有什麽大不了的,毕竟这麽多年了,一开始当然会有点难受,忍一下很快就会过去。」我低着脑袋,倚在他暖暖的肩上点点头,笑中带泪。那次之後,我就回复从前的习惯,每个周日望完弥撒,跟阿嗣一起绕到旁边的孤儿院,整个下午两个高头大马的大人就跟小孩子们一起疯玩。

快乐有时十分简单,这种毋须道具丶成本为零的玩乐,曾带给我不少欢乐。反观在这粉雕玉砌的皇里,又有多少无忧无虑的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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