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憋屈地使劲儿瞪我,会颤抖着在我耳旁低声吟唱。所以……劳什子的皇帝我当就当吧,撑死也就是如她愿,当个能让仲景人免于战火,日进斗金的财神爷,与早先二品盐粮没区别。

再说有她在,什么事不简单?

毕竟是个夜夜睡在悬崖边的人,是个能轻易说出“无论我命数如何,与你前途却都是无关”这种话来的人,是个即使被我杀了也觉得“无关”的人。还有什么能让这个人觉得不“简单”?

哦。有的。

她在琢磨如何剜出自己跳动着的心,新鲜着交到我手中时会觉得“复杂”,于是夜不能寐地苦思妙计,让我自己动手,刺破她的皮肉,崩开她的肋骨,取出她的心。

改朝换代的钟声敲过三遍,百姓都愣愣听着,不明白怎么好好的江山就由翎改姓王。

宫中现在是何模样?

我做了,却不敢去想。

无论动机是什么,我的行为都是在手刃血亲。

翎家是仲景的开国皇族,是先祖将仲景从洛国的君主统治中独立出来,使它由一个畏畏缩缩附庸国,变成现在这个独占南方版图的大国。

对皇族来说,灭家便是灭国。

对百姓来说,灭国并非灭家。

接连几朝君王为开疆拓土,四处树敌,是以仲景经年战事不断,战火连天。

关内至今仍没惨到民不聊生的地步,泰半因为凌家培植出的各代兵士那以一敌百的战斗力省去了从民间抓壮丁的必要,外加戍边官兵有屯垦的旧俗,所以连战备粮草都不用向各地征调。

可没有谁真正关心过凌家子弟兵的命。

百姓道他们是皇族的兵刃,皇族道他们是分裂的可能,马革裹尸的他们到头来可能连块墓碑都没有,赴汤蹈火只为博君一笑。

没人记得他们本也是“百姓”,也该平安到老,颐养天年。

凌老院首一代共九子,最后仅留他这滴血脉,其余全部战死沙场,何故?

因为他是院首,接个皇帝旨意就把兄弟都派出去奋勇杀敌。一次不死就派两次,两次不死就派三次,总之,无论武功再强,兵士再悍,总有一次死得掉吧?

你问我他怎么没战死沙场?

呵呵,因为他运气好。

近二十年来仲景邻国除了洛国就是洛国的附庸国,洛国国富兵强,我的皇帝叔叔,爷爷,曾祖父们自知不敌,是以战无可战,鞑犀又是当时皇帝看不上的小国,留给绝袖这二世祖试手玩儿的,不做数。

若她如老院首般是个会顾及自己的常人,再过二十年,凌家也会就剩她一个——看,平希帝,我亲叔叔,多聪明,卸磨杀驴,用上连环计使凌家绝后,只为“臣大欺君”。

早先皇帝要绝袖领界凌院出兵攻打洛国,看起来像是纯属偶然。

但皇家从无偶然。

这就是所谓的命。

身为忠臣的命,身为棋子的命,不取天下则九族恶死。

想想,绝袖要是顺顺当当地当她的一品镇国,忠心耿耿地接了皇帝的旨意就去打洛国,一年攻不下就攻十年,十年攻不下就攻五十年,凌家肯定得“九族恶死”,难保连她都剩不下。

“小狐狸又在想什么?不许乱琢磨,说话。”她跨着脾气大,将我搂在怀中,掠过痴愣听着钟声的人群。

每次都是这道慵懒的声音将我从自己理智到苍白的思虑中拉回来,给我风花雪月,给我五彩斑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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