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为芷顺着她的视线看向她身后,胖胖的店老板正尴尬陪笑,不知该怎么处理眼前的景况。
“但是你还没付款,不是吗?”换句话说,交易未完成。步为芷可不是省油的灯。其实也并不是真的非买不可,也没有那个坚持,步为芷只是觉得有趣,便与她卯上了。事后回想,还真的觉得当时的自己真的很无聊。
“根据民法xxx条明定:买卖者,谓当事人约定一方移转财产权于他方,他方支付价金之契约。当事人就标的物及其价金互相同意时,买卖契约即为成立。换句话说,我问了价格,老板同意,双方达成共识,要约与承诺相合,意思表示健全,买卖契约已然成立。”明眸淡扫了步为芷一眼,由错愣的她手中取来那盒绿豆糕,末了还再多捅上一刀——“别和一名律师争论物品归属/权的问题。”必败无疑!
律师?那种能把黑拗成白、死说成活的黑心职业?虽然自己哥哥就是一个律师,步为芷也丝毫不觉得自己如此想有任何不对。败下阵的步为芷神情不见挫败,反而勾起了一丝兴味。“你一向这么强势,从不认输的吗?”好倔强的女人。不过有趣!
强势?她只是知道自己要什么、追求什么,并且坚定执行,从不迟疑罢了。如果这叫强势,那她认了。“随你怎么说。”没气量的人,懒得和她说。之前误认为她是男的,觉得有失绅士,但她一开口,那绝对让人可以很清晰的听出她性别的声音,带有一些软糯和清脆,配上她因为发短而有些中性的面容,有些矛盾,又似乎无比和谐。
姒锦付完钱,从老板手中接过来装好袋的绿豆糕,步履沉定地走出店门。
这是她们的初识,她知道她是一名律师,并且个性刚强倔强。她们的初次交锋,姒锦大获全胜。不过也让步为芷有机会学了一条法律常识。最后,不欢而散。
九月初的一个周末,在一个热得人都快要中暑的下午,身为体恤员工的好老板,步为芷出来打算给店里几个员工买杯冷饮,虽然在开了空调的室内是丝毫不觉得热的。正要拐弯,突然一道黑影晃过眼前,来不及反应的步为芷被撞得身子不稳,连退了好几步,这一撞,也撞翻了她提在手中刚买的冷饮。
这是怎么回事?大马路上玩跑步比赛吗?还是在三四十度的高温里?脑残!
等步为芷稳住身子,只来看到一道背影匆忙离去。拉回视线,却发现地上掉了一个皮夹。应该是刚才那个人掉的吧?跑的这么匆匆忙忙,东西都掉了。“喂,东西掉了。”步为芷张口喊人,可是对方也只是回瞥她一眼,便仓促地拐了个弯,跑了。
怎么回事?东西掉了都不要啊……有这么赶?步为芷弯身拾起皮夹打量了下,女用皮夹?那又怎么会从刚才那个男人的身上掉出来?而且再怎么赶时间也不至于连捡回皮夹的空档都没有吧……一个模糊的臆测闪过脑海,翻开手里的皮夹,打算寻找相关的身分证明,来证实自己的想法。在步为芷要打开皮夹的一瞬间,一道身影在她面前停下。
“皮夹还我!”声音里还有停不住的喘息。
步为芷动作一顿。心里无力吐槽,真是个尴尬的场面啊……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人赃俱获?缓缓抬头,当发现入眼是那张熟悉的脸容时,她唇角勾起浅笑,反而不急着解释了。“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皮夹是你的?”步为芷带着浅笑,出口的却是刁难。
“里面有一张身分证,一张健保卡,名字是姒锦,出生年月日是1986年7月21日,身分证字号是……”接着很流畅地背出一串数字,紧接着说:“里面有张便条,写着`锦,晚上一起吃饭。`还有现金五百三十二块钱,五张一百,一张二十,一张十块,两个一元硬币,你还有什么疑问吗?”
步为芷傻眼。律师的记忆力都这么恐怖吗?
核对了皮夹内的东西,确认无误,步为芷看着张透着亲密讯息的便条微微皱眉,可是出口的却是:“86年,原来你这么老啊……唔,还是巨蟹座,真不像。”说完还略显遗憾的摇摇头,一副惋惜的模样。
怎样可以既有效又快速的挑拨一个女人呢?那就莫过于在年龄、身材、长相上挑衅了。很显然,步为芷相当谙于此道,并且成功将姒锦给惹毛了!
“关你什么事!现在该轮到你解释,我被抢的皮夹为什么会在你手上?否则就等着法院见!”姒锦语气中都有掩饰不住的气愤。
嗯?这是又要讨论物品所有权了吗?果然是当律师的,这就是职业病啊……“您老眼花吗?抢你皮夹的是我吗?我只是无辜的路人甲,他要是不是撞了我,早跑了,你还想追你的皮夹?做梦吧!我的东西都被撞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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